3、任何人不得在空白纸上加盖公章或携带空白介绍信外出。
4、公章启用和作废均登记留存印模,作为档案保存,作废公章要按规定缴回颁发机关封存或销毁。
5、对于党和国家秘密事项,不得公开宣传,各种形式的宣传稿件要经局主要领导或有关部门审查。
五、档案保密
1、严格遵守档案保密制度,对绝密、机密和一般文件要分开组卷、保管和编目,以避免密级混淆。
2、具有密级的档案材料一般只能在档案室查阅,未经批准不得抄录、拍照、描绘,确因需要借用的必须经局主要领导批准,并严格借阅手续,在规定时间内归还,不得转借他人。
3、档案管理员要加强档案室的安全防护,保管好档案室的钥匙,随时锁好门窗和档案柜。
六、涉密设施的管理
1、打印机、传真机、复印机、涉密计算机及网络实行专人管理、专人使用。不得利用计算机、打印机、传真机、复印机制作、传送涉密文件材料。
2、载有密件的计算机送外单位修理前,应先将密件用磁盘保存,计算机内保存的密件送指定的秘密载体销毁工作机构销毁后送修。
七、对违反制度的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对触犯法律法规的,提请依法处理。
八、本制度自2009年12月1日起执行。
南宁市物价局价格调研制度
为了营造良好的价格课题调研氛围,进一步推动价格课题调查研究,确保价格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调研内容
1、南宁市市场价格运行情况的调查研究;
2、价格改革经验、存在问题的调查研究;
3、价格热点、难点问题的调查研究;
4、重要商品价格和收费调整方案的可行性调查研究;
5、党和国家价格方针政策及价格政策贯彻执行情况的调查研究;
6、为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价格主管部门宏观调控决策提供依据的调查研究;
7、承担自治区物价局、市委、市政府下达的价格工作重大课题或专项任务等调查研究;
8、局领导确定的调研课题。
二、调研工作应遵循的原则
1、理论联系实际,实事求是;
2、准确、及时、高效、严密;
3、领导干部带头调研;
4、日常调研与专题调研相结合。
三、调研工作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