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新闻发言人的工作机制:
1、新闻发言人及其工作班子定期研究本局新闻发布工作,结合本局总体工作安排,以一年或半年为期制订新闻发布计划;
2、制订本局新闻应急方案,确保在发生突发事件时按照对外新闻处理程序,争取新闻发布的主导权;
3、保持与新闻主管部门的密切联系,接受其指导和协调,及时通报本系统对外新闻发布、安排记者采访等情况;
4、涉及全市的重要价格政策、重大价格决策以及重大突发事件等新闻发布会,需向南宁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申报,经批复后方可举行。
三、舆情分析监测制度
1、各部门应注意收集与本局有关的舆情信息,及时分析和掌握社会各界对价格工作的评论、议论及建议意见,不断改进工作,提升工作水平。对涉及与本市价格工作或本局有关的负面信息,应主动向领导汇报,积极做好引导工作。
2、舆情监测的范围为本地主要报刊、网络报道和论坛等,重点监测网上舆情信息,关注人民网、新华网、广西时空网、广西新闻网红豆社区、天涯社区等网站信息。
3、舆情监测实行责任分工,承担监测责任的部门有:局价格综合科、收费管理科、商品价格管理科、市价格监督检查分局、市价格监测中心。具体分工:收费管理科、商品价格科主要负责监测报刊内容,局价格综合科、市价格监督检查分局、市价格监测中心主要负责监测网上舆情。
4、建立舆情监测和评论员队伍。承担舆情监测责任的部门分别指派1名同志组成舆情监测和评论工作小组。工作组组长由价格综合科的同志担任,负责协调舆情上报和反馈工作。
5、舆情监测和评论员要每日浏览本地主要报刊,登陆重点网站,并在网站注册会员,对监测到的与本市价格工作或本局有关的信息要及时复印或下载,交组长审核报局领导阅示。
6、根据局领导意见,由工作小组组长安排评论员参与新闻跟贴和论坛讨论。
7、重大舆情由分管领导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应对办法。
8、对各部门开展舆情监测和评论的工作,年终由局综合科进行考评,考评结果与科室的年度评优评先工作挂钩。
四、本制度自2009年12 月 1 日起施行,《南宁市物价局新闻发布及联系制度》同时废止。
南宁市物价局保密制度
为加强秘密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的保密管理,规范保密工作,确保党和国家机密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和有关保密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订本制度。
一、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保密
1、秘密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是指以文字、符号、图形、图象、声音的形式载有秘密的物件,包括载有秘密的文件、资料、数据、报表、凭证、笔记、磁带、录音带、计算机软盘、U盘、硬盘、光盘等。以下简称为密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