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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山市委办公室、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设立城乡一体化示范点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一)总体目标
  根据我市城乡一体化的相关工作部署,按照"基本实现城乡规划建设、产业布局、公共服务、社会保障、服务管理一体化"的工作思路,整体推进、重点突破,大胆创新、凸显亮点,统筹兼顾、全面提升,到2012年,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达到8.5万元,服务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相比2008年提高四个百分点以上,农民人均年纯收入达到1.5万元,城镇化率达到100%,平均期望寿命达到79岁以上。示范点力争通过三年时间的努力,初步形成城乡功能区域分明、基础设施均等、人口布局合理、生态环境优美、公共服务层次高、社会保障能力强、居民文明素质好的城乡一体化新格局。
  (二)实施步骤
  2010年重点做好示范启动,健全机制。着手推进强镇扩权工作。围绕城乡一体化发展目标,切实做好调查研究,在全面掌握基本情况、立足发展现状基础上,建立健全组织机制和工作机制,精心制定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任务,搞好规划布局,做好宣传发动,营造改革氛围。
  2011年重点做好创新发展,突破难点。着力在推进农民集中居住,节约集约用地,优化村居环境,加快户籍、社会保障、集体产权及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创新金融服务体系等重难点环节大力探索创新,突破发展瓶颈,创新改革亮点,初步形成各具特色的城乡一体化发展模式。
  2012年重点做好整体推进,全面提升。着力提高城乡规划建设、产业布局、公共服务、社会保障、服务管理一体化建设水平,为全市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提供开创性、可操作性的经验,树立示范榜样作用。
  三、主要任务与推进措施
  (一)率先推进城乡规划建设一体化
  1.加快编制城乡建设规划,在市域总体规划的框架内,2010年底前完成示范点镇区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镇村布局规划和村庄规划的修编工作。
  2.加快推进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和实施,优先保障示范点镇区推进城乡一体化重点项目建设用地、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用地和支柱产业建设用地。
  3.支持示范点镇区开展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与吸纳农村人口定居数量相挂钩的先行试点工作。
  4.支持示范点镇区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管理制度改革,建立与国有建设用地同地、同权、同价的集体建设用地产权制度。稳妥推进农村宅基地置换商品房工作,总结推广火炬开发区五顷围社区、小榄镇绩西社区、南头镇穗西社区、西区后山社区、三乡镇大布村等村(居)农村集中居住点建设经验,积极探索宅基地退出机制。支持示范点镇区通过以地换房、以地换地、整合回迁、全新建设等模式引导农民集中居住,不断改善农民居住条件。
  5.加快推进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居改造,因地制宜制订改造方案,推进存量土地二次开发,提升土地集约利用水平,改善城乡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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