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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融资性担保公司规范整顿工作的通知

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融资性担保公司规范整顿工作的通知
(东政办发〔2010〕55号 二O一O年七月二十八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为加强对融资性担保公司的监督管理,切实防范化解风险,促进融资性担保行业健康发展,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融资性担保公司规范整顿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发〔2010〕36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开展全市融资性担保公司规范整顿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开展融资性担保公司规范整顿的重要意义
  在各级各部门、单位的共同努力下,我市融资性担保行业从小到大,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在缓解企业、涉农融资难,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近年来,特别是国际金融危机爆发以来,一些融资性担保公司暴露出业务运作不规范、内部管理松弛、风险识别和管控能力不足等问题,个别公司违法抽逃资本金和非法经营金融业务的现象时有发生。这些问题不仅影响了整个行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影响了融资性担保专业优势和增信功能的发挥,也扰乱了正常的金融秩序。在全市开展融资性担保公司规范整顿工作,对于加强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督管理,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促进融资性担保业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各部门、单位要从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推进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建设的高度,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把融资性担保公司规范整顿作为加强地方金融工作的一项重要措施,切实抓紧抓好。
  二、明确开展融资性担保公司规范整顿的指导思想、基本要求、范围、内容和方法步骤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审慎经营和审慎监管的理念,坚持在规范中发展、在发展中规范的方针,实行规范整顿与促进发展相结合、改革创新与重组改造相结合、政策上宽严适度与管理上分工协作相结合,全面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加强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的各项政策措施,大力培育充满生机活力、可持续审慎经营的市场主体,加快建立健全权责分明、监管有效的管理体制机制,依法维护融资性担保行业市场秩序,切实防范化解业务风险,促进融资性担保行业健康发展。
  (二)基本要求。一是确保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关于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和行业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得到全面落实,为融资性担保业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环境。二是确保融资性担保公司资本实力和竞争力得到明显增强,进一步完善多层次、多元化的融资性担保体系。三是确保融资性担保公司经营行为得到规范,促进其纳入健康发展轨道。四是确保运行规范、监管有效的管理体系初步建立,不断完善监管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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