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工商局关于转发关于开展2009年粮食市场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筑工商通〔2009〕190号)
各分局、县(市)局:
为了做好2009年粮食收购工作,完善粮食收购市场准入制度,保护农民利益,维护粮食流通秩序,现将省粮食局、省工商局、省物价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2009年粮食市场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黔粮联〔2009〕212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结合辖区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一、依法抓好粮食收购登记注册工作,把好市场准入关。要按照国家粮食收购的有关规定,坚持对从事粮食收购的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体工商户实行粮食收购市场资格准入制度,加强对粮食收购资格的监督检查,以保护粮食生产者和收购者的合法权益,规范粮食收购市场的秩序。
二、认真履行工商行政管理职责,严厉打击粮食销售经营中囤积居奇、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等违法违规交易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