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拉萨市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拉政发〔2010〕7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拉萨市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已经2010年6月11日市政府第7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批转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七月二十日
拉萨市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保障城乡居民的身体健康,增强农畜产品市场竞争力,提高农畜产品经济效益,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
食品安全法》、《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关于加快实施“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的要求和农业部《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的意见》(农市发〔2003〕8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按照中央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提出的发展高原特色农产品基地的有关指示和我市《关于认真落实2010年12个民生项目的通知》(拉政发〔2010〕16号)的具体部署,结合我市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现状,现制定我市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一、拉萨市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一)现状:目前,我市蔬菜日交易量为25.5万公斤,其中大部分是从内地调入;动物源性产品同样主要是从内地调入,生猪年交易量为12万头,主要从新疆、甘肃、陕西、河南调入,鲜肉日交易量达1.5万公斤,冻肉日交易量约1.2万公斤,主要来自四川、甘肃。拉萨市农牧局自2004年起,对部分农贸市场开展了农药残留检测工作,同时配合农业部开展蔬菜农药残留例行监测、农业投入品的专项检查工作;在动物源性产品方面,主要从疫病检验方面开展了相关检查。由于缺乏相应的组织机构和与之相配套的专门队伍,只能依托种子管理站和动物卫生及植物检疫监督所开展农畜产品质量监测工作,加上检测项目单一、仪器设备和检测手段落后、农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尚未建立等原因,所进行的检测只能作为农牧部门掌握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的基础数据,虽然能对消费者起到一定的提示作用,却难以保障农畜产品的质量安全。
(二)存在的问题: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体系是由农畜产品监督管理体系和检验检测体系构成,主要职能在于对农畜产品产前、产中、产后的质量和安全实行有效的全程控制。
监管体系存在的问题:市、县级农畜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机构基本未建立,部分建立机构的,也多属挂牌机构,专门从事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人员严重不足,缺乏必要的工作条件,难以做到依法监管。
检测体系存在的问题:一是检测设施设备不全,尤其是县(区)农技站、兽医站都未建立农药、兽药残留检测室,相关的检测设备更是一片空白;二是检测队伍建设有待加
强,专、兼职检测人员需要进行培训,提高其专业技术水平。
生产体系存在的问题:无公害农畜产品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处于起步和示范阶段,投入品统一供应和生产过程监控机制尚未建立,对农畜产品生产基地实行全方位质量安全监控较难。
二、指导思想和实施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拉萨市农畜产品市场准入管理办法》的实施为契机,以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体系建设为基础,以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为依据,完善检测手段、提升检测水平、提高监管能力,从产地和市场两个环节入手,对进入拉萨市场的本市自产农畜产品实行“从产地到餐桌”的全过程检测和监管;针对从市外调入的农畜产品,加大检测力度,确保进入我市的农畜产品质量,保证全市人民吃上“放心肉、放心菜”。
(二)实施原则:按照全面规划、分步实施、逐步推进、不断完善的原则,全面实施农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从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农畜产品质量安全入手,先易后难、先常规后特殊、先大宗后个别、先示范后推广,从生产基地、批发市场、大型超市开始,逐步向全市农贸市场、超市延伸,确保我市农畜产品质量安全。
三、建设目标
利用两年时间,逐步建成功能完备、运转高效的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体系:
(一)逐步实现食用农畜产品的无公害生产,蔬菜、水果、食用菌、藏药材、畜产品等主要农畜产品的质量达到国家或行业质量安全标准要求。
(二)逐步建立农业生产投入品生产、销售和使用的监督管理体系,杜绝违禁投入品在我市的生产、销售和使用。
(三)逐步形成科学配套的农业生产标准体系。供应消费和加工的主要农畜产品实现标准化生产。
(四)建立覆盖市、县、乡的三级检验监测体系,检测能力满足从农畜产品生产到消费各环节管理要求,对进入农畜产品批发市场、大型农贸市场和超市的农畜产品做到“逢进必检”,确保农畜产品质量安全。
四、建设内容
(一)健全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
建立健全市、县、乡(镇)各级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网络是质量安全监管体系的关键。市级成立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科(农业综合执法队),机构设在拉萨市农牧局,县(区)成立相应机构,乡(镇)设立农畜产品专职监管员,农畜产品生产基地、企业要落实具体监管人员。从市、县(区)、乡(镇)到生产经营者,层层签订责任书,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
1、成立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科(农业综合执法队)。主要职责是:
(1)负责组织拟定全市农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
(2)负责指导制定符合拉萨农畜产品质量的标准并督促实施;负责组织农畜产品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
(3)负责全市农畜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与指导工作;组织对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生产和销售的农畜产品的质量安全监测。
(4)负责受理无公害农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的认证申报;负责全市农畜产品认证企业、认证标志管理工作。
(5)负责组织实施涉及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的农、牧、渔农业综合执法。包括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农业投入品管理、动植物检疫防疫监管、农业资源环境保护、农业生产安全监管、农资生产主体管理、农业产业发展等。
2、各县(区)农牧局设立县级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机构,配备专职人员3-4名,主要负责当地初级农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具体承担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管和认证组织工作;监督指导本辖区内的农村专合组织、企业建立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控制度及农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内涉及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的农、牧、渔农业综合执法。
3、各乡(镇)设立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专职监管员,负责对本辖区内的农畜产品质量安全进行监管。
(二)健全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体系
建立健全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体系,完善检测监督体系是做好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基础。通过体系建设逐步建成市、县、乡监督监测和企业、市场自检相结合,定量分析和快速检测相结合的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体系。
1、筹建市农畜产品质量监测中心
成立拉萨市农畜产品质量监测中心,拟建制为副县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建设监测中心综合实验楼2000平方米(实际建筑面积待设计方案确定后,再报请市政府审批),购置农药、兽药、饲料、肥料等投入品和农畜产品质量检测专用设备,加强检测技术和管理培训。检测范围涵盖产地环境、投入品、产品在内的农畜产品生产全过程。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标准,拟定全市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技术规范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2)负责全市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检验工作。
(3)负责全市农畜产品市场准入检验、农畜产品产地认定检验和农畜产品质量安全评价检定检验。
(4)负责全市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工作。
(5)负责综合发布全市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信息。
(6)承担国家、自治区下达的有关监督、检验测试任务。
(7)接受社会其他委托检验。
(8)承办拉萨市农牧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2、建设县级农畜产品质量监测站
各县(区)农牧局可根据实际情况,在本系统内调配专职检测人员3-4人,建立县级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站。承担本辖区内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的快速检测工作,开展对辖区内种子、土壤、肥料质量的监测,并对重点区域和产品进行常年监测,保障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
3、设立检测室(点)
在我市娘热路、八一菜市场建立快速检测室(试点),主要加强对我市果蔬的农药残留检测工作;在屠宰场、药王山和气象局菜市场建立快速检测室(试点),主要加强对我市肉品质量安全的检测工作;在其它11个农贸市场建立定点检测和流动检测相结合的检测机制,配备农药、兽药快速检测设备及基本辅助设备,指定专人负责检测工作。时机成熟后,会同商务部门协助对农畜产品批发市场、大型农贸市场、超市、龙头企业(农村专合组织)等建立检测室,对生产和销售的农畜产品进行自检,把好生产农畜产品的上市关和销售农畜产品的准入关。
(三)加快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体系建设
进一步完善我市农畜产品生产的标准体系,大力发展绿色食品和有机农畜产品。积极推进农畜产品标准化生产示范区、无公害农畜产品生产示范基地、优势特色农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组织和引导龙头企业、农牧民专业合作组织建立公司(组织)+农户的标准化、规模化农畜产品生产基地,实现对农畜产品生产从种源、投入品统一供应到采收销售的全过程质量安全控制。通过基地的辐射和带动,推进全市农牧业标准化发展,全面提高农畜产品质量。
五、计划进度
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体系建设分两年完成。
2010年完成农畜产品市场快速检测体系建设,主要对我市农贸市场、大型超市等销售的农畜产品进行监测,有效控制不合格农畜产品上市销售;2011年底前全面完成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体系建设,对我市自产农畜产品实现产前、产中、产后全程监控,对内地调入农畜产品进行全面抽检,确保进入我市的农畜产品质量安全。具体进度安排如下:
2010年6月-7月:对《拉萨市农畜产品市场准入管理办法》进行宣传;完成市场快速检测体系建设所需的仪器设备购置和安装调试;完成车辆购置和对流动检测车辆进行改装;完成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科(农业综合执法队)的设置,落实编制、确保人员到位,并按职能开展相关工作。
2010年8月:对快速检测技术人员进行培训;建立5个农畜产品准入试点市场(娘热路、八一、药王山和气象局菜市场,屠宰场)。
2010年9月开始,全面开展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定点与流动监测相结合,对全市各大农贸市场及大型超市销售的农畜产品进行监测;对第一批监测结果进行统计、分析、汇总,上报市委、市政府。
2010年10月:加大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力度,完成农畜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体制建设。
2010年11月-12月:对2010年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进行阶段性总结;加大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确保“三大节日”期间农畜产品质量安全。
2011年1月-3月:落实监测中心编制,确保人员到位。
2011年4月-5月:对监测中心技术人员进行培训。 2011年6-7月:完成监测中心仪器设备采购、安装调试。
2011年8月-10月:监测中心投入运行,加大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监管、执法力度,确保我市农畜产品的质量安全。
2011年11月-12月:对2011年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
工作进行阶段性总结,进一步完善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体系建设。
六、资金概算
总投资
内 容 | 金额(万元) | 备 注 |
监测中心建设 | 土建工程 | 441.7 | |
仪器设备 | 322.8 | |
辅助设备 | 70 | 流动监测及抽检车辆 |
快速检测仪器 | 农药残留检测 | 136.65 | |
动物产品检测 | 76.76 | |
运行经费/年 | 监测中心 | 68.023 | |
快速检测 | 55.552 | |
培训费 | 20.6 | |
不可预见费/年 | 50 |
合计 | 1242.08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