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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铜政办明电[2009]10号)


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皖政办明电〔2009〕84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贯彻意见,请认真执行。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在市政府安委会统一组织领导下,由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部门和有色控股公司、铜化集团公司负责组织实施。各类企事业单位都要认真组织全面自查。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组织重点检查,其中,市公安局负责道路交通、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和民爆器材使用储存安全检查;市交通局负责水上交通、码头、桥梁设施、道路运输企业和公路建设工程安全检查;市经信委负责煤矿、非煤矿山、民爆器材和电力设施安全检查;市安监局负责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冶金企业安全检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建筑施工、房屋、市政、园林和燃气设施安全检查;市水务局负责供水和水利设施建设工程安全检查;市质监局负责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市教育局负责学校安全检查;市卫生局负责医疗机构和卫生设施安全检查;市药监局负责食品药品行业安全检查;其他各有关部门负责组织开展职责范围内相关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检查。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负责对县、区政府、各有关部门的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统筹协调。各部门要相互配合,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对大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全面部署,深入分析安全生产现状,针对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措施,落实整改方案。

  二、突出重点,务求实效。要按照皖政办〔2009〕84号明电部署的六个方面内容全面组织检查,在此基础上,针对冬季安全生产特点,重点检查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建筑施工、道路交通、水上交通、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人员密集场所消防、民用爆破器材、特种设备、渔业船舶、农业机械、以及铁路、旅游、水利、电力、冶金、建材、供气等重点行业和领域落实“防寒、防冻、防滑、防火、防坍塌、防碰撞、防泄漏中毒”等安全措施情况,重点检查安全生产治理、监管和打击非法违法行为情况,以及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特别是省、市、县(区)三级挂牌重点督促整治的隐患销案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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