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重大行政处罚听证制度。制定重大行政处罚听证规则,明确听证程序和范围,公正、合理地实施行政处罚,切实维护好行政管理相对人合法权益。
--严格执行《
铜陵市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暂行规定》(市政府第44号令)。认真落实“服务-教育-整改-处罚”依次实施、在特定领域内区分不同情况分别试行“零罚款”和在法定幅度内从重处罚等三项制度。各行政执法部门要严格执行经市政府审定公布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健全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将不按标准裁量和滥用自由裁量权的行为作为责任追究的重要内容,切实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规范工作落到实处。具有行政复议职权的行政机关要充分履行行政复议的层级监督职能,对不按照细化量化后的标准实施行政处罚的行为一律依据市政府第44号令按照错案予以撤销。同时要建立群众举报投诉的体系和网络,健全举报投诉反馈机制,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和信箱,对举报投诉的问题及时予以处理并向举报投诉人反馈处理结果。
(四)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防止和减少行政执法违法与不作为行为的发生
认真贯彻落实《
安徽省行政执法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和《铜陵市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铜陵市行政问责暂行办法》的规定,按照实事求是、有错必究、过责相当、教育与惩戒相结合的原则,依照规定权限和程序对违法行政行为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切实预防和化减行政执法违法与不作为行为发生的风险和概率。
(五)不断加强行政执法部门软硬件建设,优化行政执法条件
完善行政执法经费保障机制,依法落实行政执法部门经费保障。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制度,罚没收入全额上缴财政,执法经费由财政予以保障,杜绝乱收费、乱罚款、以罚代管的现象。选择在有条件和基础较好的行政执法部门推广执法信息化管理系统,积极提升行政执法部门规范化、信息化建设水平。
三、工作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
为加强对规范行政执法示范工作的领导,市政府明确市政府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为规范行政执法示范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政府法制办,具体负责规范行政执法示范工作的日常事务。各行政执法单位应根据本方案要求,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明确责任和工作进度;对照确定的目标任务查找问题;根据本单位依法行政工作实际和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工作方案,于12月底前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