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铜陵市规范行政执法示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铜政[2009]75号)
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2009年第41次常务会审议通过,现将《铜陵市规范行政执法示范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十二月六日
铜陵市规范行政执法示范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和安徽省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决定,加快法治政府建设,促进依法行政工作向纵深推进,结合实际,现就我市规范行政执法示范工作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以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扎实开展规范行政执法示范工作,进一步开创我市依法行政工作新局面,为提前八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建设幸福铜陵提供良好的法治保障。
二、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一)依法行使行政执法权力,保证执法权公开公正透明运行
--全面推进执法权力公示。各行政执法部门要结合机构改革后的实际,再次全面清理行政执法权限。将梳理好的行政执法部门“权力清单”分类编排,列明目录,并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一项重要内容对外公布,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完善执法权力阳光运行措施。各行政执法部门要针对梳理出的行政权力事项,进一步优化行政执法流程,对运行程序、承办岗位、职责要求、监督制约环节、相对人权利、投诉举报途径和方式等项目,逐一编制流程图,使每一项行政权力流程明确、程序简洁,各节点工作内容及岗位职责定位清晰。
--落实岗位权责。各行政执法部门要根据有权必有责的原则和每项执法权运行流程,确定各部门及其机构、岗位执法人员的具体执法责任。要根据行政执法单位和行政执法人员违反法定义务的不同情形,依法确定其应当承担责任的种类和内容。行政执法责任要具体明确,便于操作,通过责任书等形式落实到每个执法岗位或执法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