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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中共铜陵市委统战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政府部门与民主党派工商联对口联系工作的意见

  (五)市政府有关部门制发的政策法规性文件、刊物和其他有关材料,定期、及时提供给对口联系的民主党派、工商联。民主党派、工商联的工作方针政策、刊物和其他有关材料,也要定期、及时提供给有关政府部门。

  (六)市政府有关经济部门的议事机构应邀请市工商联参加,为促进非公经济发展提供参考意见。

  (七)市政府有关部门聘请“特约人员”的,可将特约参政工作与对口联系工作结合起来,推动这两项工作相互促进、相得益彰。

  (八)市政府有关部门除与对口联系的民主党派、工商联联系外,也可视需要同其它民主党派、工商联加强联系。没有与民主党派、工商联建立对口联系的市政府有关部门,根据民主党派、工商联参政议政需要,为其提供必要的情况介绍和文件资料,并对其开展的各种社会咨询服务活动,给予积极支持和帮助。

  (九)除本《意见》确定的内容和形式外,市政府有关部门与对口联系的民主党派、工商联可经过协商,结合实际进一步拓展对口联系内容,丰富对口联系形式。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市政府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支持和关心对口联系工作,与对口联系的民主党派、工商联负责人保持经常性联系,每年参加对口联系活动不少于2次。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明确分管领导、责任科室和承办人员(联络员)。对口联系的民主党派、工商联也要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承办人员,双方保持经常性联系和协商。

  (二)完善制度,加强联系。市政府有关部门应根据本《意见》精神,结合实际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和机制,明确对口联系的主要事项、活动形式、程序和要求,做到工作具体、职责清晰、运行规范、有章可循。对口联系的民主党派、工商联也要建立健全相应的制度和机制。对口联系双方要加强协商,做好制度衔接。市政府有关部门领导与对口联系的民主党派、工商联负责人,每年至少应召开1至2次协商会,研究确定年度对口联系工作计划和回顾总结工作。平时根据需要,对口联系双方可通过沟通,调整或补充对口联系工作任务。对口联系工作计划和年度总结,应及时报送市政府办公室和市委统战部。

  (三)检查通报,强化落实。对口联系工作由市政府办公室和市委统战部共同落实。市委统战部每年牵头组织召开1-2次对口联系单位座谈会,总结工作、交流经验,并从2010年开始,会同市政府办公室于每年底进行一次检查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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