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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中共铜陵市委统战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政府部门与民主党派工商联对口联系工作的意见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中共铜陵市委统战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政府部门与民主党派工商联对口联系工作的意见
(铜政办[2009]109号)


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进一步加强市政府有关部门与民主党派、工商联对口联系工作,充分发挥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的积极作用,现根据《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中发〔2005〕5号)和中共安徽省委、中共铜陵市委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对口联系单位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市城乡规划局同民革铜陵市委对口联系;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民盟铜陵市委对口联系;

  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市交通运输局同民建铜陵市委对口联系;

  市教育局、市文化局同民进铜陵市委对口联系;

  市卫生局、市食品药品监督局同农工党铜陵市委对口联系;

  市旅游局同致公党铜陵市委对口联系;

  市科技局同九三学社铜陵市委对口联系;

  市工商局同市工商联对口联系。

  二、主要内容和形式

  (一)市政府有关部门在总结本部门年度工作、召开全市性工作会议和专业性会议时,邀请对口联系的民主党派、工商联负责人参加。民主党派、工商联召开代表会议和开展重要活动时,邀请有关政府部门负责人参加。

  (二)市政府有关部门制定重要政策、开展重要检查、采取重大举措,以及解决社会普遍关注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时,向对口联系的民主党派、工商联通报情况,认真听取意见建议,并邀请其派员参加调研、检查等有关活动,充分发挥其人才智力优势和民主监督作用。

  (三)市政府有关部门开展重大调研活动时,向对口联系的民主党派、工商联通报,可确定课题委托民主党派、工商联组织专家学者调研,或请其根据课题,派出相关专家学者参与调研,并为其参加调研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四)市政府有关部门开展依法行政和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等方面的重要工作、重大活动,主动征求对口联系的民主党派、工商联意见建议,邀请其派员参加执法检查、行风评议等有关活动,自觉接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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