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辽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辽阳市教育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八)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

  负责职业学校安全及学生安全工作;承担全市职业教育、市属高等教育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工作;宏观指导中、高等职业教育教学工作;拟定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指导文件,指导中、高等职业学校的专业设置及学籍管理;指导民办教育机构,成人教育、高等函授教育管理和评估工作。

  (九)师范体育卫生和艺术科

  指导全市大中小学体育、卫生与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和教学改革工作;指导在职中小学教师的培训及教材编写工作;拟定全市中小学继续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并协调学生军训、教育红十字会工作。

  (十)市政府教育督导团办公室

  负责研究制定教育督导与评估的方针、政策、规章制度和指标体系;负责对中等及中等以下各级各类教育机构、下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职能部门、本级人民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履行教育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负责检查、评估、指导以及履行本级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授权的其他职责;负责督导教育事业协调均衡发展,经费投入和使用,教师队伍建设,素质教育实施,教育教学质量提高,监测教育发展状况,教学设施设备配备和使用。

  团委负责直属事业单位团组织、少先队组织建设和发展工作;做好团员青年、团干部的思想道德和作风建设;贯彻落实党的路线和上级团组织的方针政策;负责团队衔接、“推优”和团费收缴、管理、使用等工作。

  四、人员编制

  市教育局行政编制42名。其中:局长(兼党委书记)1名,党委副书记1名,副局长2名;正主任督学(正处级)2名(1名兼任市政府教育督导团办公室主任),副主任督学(副处级)3名;正科级领导职数10名(含团委书记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2名。

  机关工勤人员编制4名。

  五、其他事项

  (一)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管理的职责分工:毕业生就业政策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市教育局等部门拟订;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市教育局负责;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

  (二)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六、附则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