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发改委关于开展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意见的通知
(盘政办发〔2009〕10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发改委《关于开展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九年十二月四日
关于开展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的意见
“十二五”时期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时期,是我市抢抓重大历史机遇,实现资源型城市转型、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承上启下的关键时期,科学编制和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具有重大战略意义。为做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要按照党的十七大确定的各项目标和任务,针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存在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以改善民生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加快改革、开放和创新为强大动力,理清发展思路,创新发展模式,抓住战略要点,把握主攻方向,探索有效途径,加快推进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和资源型城市转型。
(二)基本原则
1.体现加快发展的原则。我市“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要突出大力实施沿海开发开放、加快资源型城市转型和推进城乡一体化这个主题,在新的起点上谋划盘锦资源型城市转型发展的新蓝图,加快形成具有独特优势和竞争力的新的增长极,努力实现追赶发展和新的跨越。
2.体现统筹兼顾的原则。要坚持统筹兼顾的根本方法,妥善处理好速度与结构、质量、效益的关系,内需与外需的关系,投资与消费的关系,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的关系,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使发展中的各个方面相互适应、相互促进、良性互动,实现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的有机统一,推进和谐盘锦建设。
3.体现创新驱动的原则。要把创新作为推动科学发展的根本动力,加快完善创新体系,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充分发挥既有比较优势,努力培育形成竞争新优势,实现科技创新与制度创新、管理创新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