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国土资源局关于铜陵市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三)市监察局负责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全程效能监察。对于工作不力、效果不理想、履行职责不到位的单位予以诫免谈话,对于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或未依法履行耕地保护、土地管理等有关职责的相关责任人,依据国土资源部第15号令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予以处分。市财政局负责对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中的没收物予以接收,并依法处置;需拆除违法建筑物退还土地的,由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督促落实。铜陵市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依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土地管理责任机制的通知》(皖政办〔2009〕32号)的职责分工做好配合工作和业务指导。

  (四)县、区政府及市开发区管委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和《铜陵市建立土地执法监管长效机制实施方案》(铜政办〔2009〕104号)要求,负责本辖区内的土地卫片执法检查以及违法违规用地查处整改工作,并做好土地卫片执法检查中的社会维稳工作。

  四、工作步骤

  (一)自查阶段(2010年3月1日-4月15日)。市国土局及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国土资源部、省国土资源厅的要求,结合卫星遥感监测成果组织图斑核查、图斑甄别、分类统计、数据整理、资料建档工作。

  县、区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以及相关职能部门配合做好图斑核查工作,审核辖区内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数据和分析报告,并上报市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市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形成全市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数据和分析报告,经领导小组审核后,报市政府审批,并上报省国土资源厅。

  (二)整改阶段(2010年4月15日-5月10日)。市国土局负责对卫片执法检查发现的土地违法违规行为予以立案查处,对符合追责追刑条件的,向纪检监察机关提出处分建议,追究违法违规当事人党纪政纪责任,或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市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卫片图斑核查结果,明确违法用地查处整改任务。县、区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按照标准落实查处整改工作,并协调相关部门做好违法当事人责任追究工作,确保查处整改任务完成。

  市国土局对上报的数据和卫片档案进行复核,发现问题及时提请领导小组办公室督促整改。

  市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县、区、开发区整改工作进行检查督导,并定期通报查处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