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做好总结,推广先进。各县(市、区)要及时总结“文明交通行动计划”中涌现出来的先进经验,并适时通过召开现场会、交流会等形式宣传推广。要不断完善相应的政策措施,探索建立长效机制,实现文明交通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七)严格考评,评先表优。领导小组要对各单位、各部门的工作严格考评,年底进行总结考评并对考评结果通报。
附件:1.《郑州市“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活动考评细则》
2.郑州市“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活动交通安全常识
附件1
郑州市“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活动考评细则
为提高全民文明交通素质,扎实推进“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活动的顺利开展,特制定考评细则如下:
考评细则为年度考评细则,全市每个县(市、区)、每个单位每年满分为120分,当年考评低于80分的,该辖区或单位不得参加文明县(市、区)、文明城区、文明单位评选或降低文明等级,该辖区或单位主要领导要向市“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活动领导小组作检查。
一、加分项目
1.辖区或单位全年未发生1起负主要责任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加20分;
2.辖区或单位居民及外来务工人员全年交通安全知识普及率达到85%以上的,加10分;
3.辖区或单位交通安全橱窗、展板等宣传设施齐全,辖区户外大屏幕、LED电子显示屏滚动播出文明出行标语口号的,加20分;
4辖区国、省道、出入市口,或市区主干道醒目位置设立有3块以上文明交通大型公益宣传牌的,加20分;在辖区所有交通事故多发点段设立“交通事故多发地段,请谨慎驾驶”或“雨雪天气路滑,请提前减速慢行”等温馨提示牌的,加20分;
5.辖区或单位全年未被查处1起交通违法行为的,加10分;
6.辖区或单位全年累计在媒体刊播本辖区开展文明交通宣传教育活动新闻报道达5次以上的,加10分。
二、扣分项目
1.辖区或单位1次发生死亡1人以上负主要责任,或财产损失在2万元以上负主要责任交通事故的,扣20分;
2.辖区或单位居民及外来务工人员被媒体曝光或查处1次交通违法行为的,扣2分,对于无单位的,按照居住地或暂住地辖区进行属地管理;
3.辖区国、省道、出入市口,或市区主干道醒目位置未设立3块以上文明交通大型公益宣传牌的,扣20分;未在辖区所有交通事故多发点段设立“交通事故多发地段,请谨慎驾驶”或“雨雪天气路滑,请提前减速慢行”等温馨提示牌的,扣2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