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加大对公交车、出租车、长途客运车管理力度,维护良好交通秩序。加强对非机动车、行人违反交通法规的治理力度,增强交通参与者的遵章守规意识。
8.将简易交通事故处理纳入交通事故快速处理程序,扩大快处范围。严把驾照考取关,严格车辆审验,加强驾驶人员教育,提高驾驶人员素质。严厉打击违规调头、变道、超车等行为。有效消除道路通行“梗阻”现象。
9.制定机动三轮车、观光车等集中治理方案,依法取缔其非法营运。
(三)施工现场管理
1.确保文明施工。加强市政工程文明施工的管理和监督,做到施工现场布局合理,作业有序,环境整洁。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文明施工检查和奖惩。
2.施工保通措施。将每项工程的施工组织方案、交通保障方案作为开工的前置条件,严密论证,力求科学、合理。
3.合理安排项目建设时序。优先安排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防止对日常交通秩序产生大的影响。
(四)市政管理
建立和完善市、区联动执法机制,整治主次干道、窗口地区和重点区域、地段早、夜市等各类占用车行道、人行道,有碍交通通行的经营行为。加强城市垃圾清运车辆的管理,取缔无牌无证车辆上路,治理私拉乱倒、沿途遗漏等问题。认真执行巡视检查制度,严肃查处破坏市政设施、私搭乱建、乱破路等行为,确保道路环境秩序。
(五)文明交通宣传教育
把“文明交通在郑州,共创全国文明城”、倡导绿色出行等作为重要举措同步实施,做到文明交通进社区、进厂矿、进单位、进学校,最大限度地调动市民参与建设“畅通郑州”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积极利用新闻媒体对文明交通进行宣传,对不文明交通行为进行曝光,充分发挥媒体舆论监督作用。实施交通违法与文明创建评比相挂钩,集中整治不文明交通行为,提高机动车驾驶员、行人、非机动车行车遵守交通法规的自觉性。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了更好地开展“畅通郑州”活动,实施畅通工程,市委、市政府成立由市委副书记、市长赵建才任组长的“畅通郑州”活动领导小组(郑文〔2010〕31号),统筹领导郑州市综合交通工程的规划建设。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对综合交通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各项整治任务和工程项目建设顺利实施。
(二)突出抓好征地拆迁工作。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项目建设前期征地拆迁工作,充分认识畅通工程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强化对相关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明确征地拆迁任务,密切配合建设单位在规定时限内完成项目建设征地拆迁工作。原则上,县(市、区)长为“畅通郑州”项目建设征地拆迁和施工环境治理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主要责任人。对因征地拆迁、阻扰施工等问题影响到项目开工和施工进程的,市政府将启动行政问责,逐级追究领导责任。
(三)不断强化服务指导。市各有关职能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