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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全市重点招商引资项目落实工作周例会制度的通知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全市重点招商引资项目落实工作周例会制度的通知
(郑政文〔2010〕35号 二○一○年二月二十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大招商、招大商”和“2010年项目建设年”的总体部署,为进一步完善重点招商引资项目推进工作机制,以招商引资促进大项目建设,以大项目带动经济发展,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郑州市重点招商引资项目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郑政文〔2009〕292号)文件精神,决定实行重点招商引资项目落实工作周例会制度,以加强协调服务,明确责任,推动项目进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行周例会制度
  1.市重点招商引资项目落实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每周定期召开工作例会(以下简称周例会),统筹安排全市重点招商引资项目落实工作,协调解决重点招商引资项目推进中存在的各类问题。
  2.周例会研究事项包括:听取500强、央企以及投资额1亿元以上重点招商引资项目落实情况;研究重点招商引资项目推进工作方案;协调解决重大招商引资项目推进中存在的各类问题;对工作不力,造成重点招商引资项目流失、延误等恶劣影响的事件提出处理建议。
  3.周例会参会人员主要包括: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单位负责同志;项目所在地、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项目投资方负责人。
  4.周例会原则上每周召开一次。
  二、周例会议事程序
  5.市商务局负责建立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台账,动态掌握项目进展情况和急需解决的问题,并拟定周例会议题和参会单位名单,并于每周五前报请领导小组审定。
  6.周例会议题所涉及到的项目单位要认真准备汇报材料。汇报内容要简明扼要,条理清晰,主要包括项目推进情况、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
  7.各参会部门和单位要对会议议题认真研究,提出具体措施和时间表。对周例会决定的事项,相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落实,落实情况及时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
  8.市政府督查室、市商务局负责对周例会决议落实情况进行定期督查。
  三、职责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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