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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医疗保险扩面工作的通知

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医疗保险扩面工作的通知
(荆政办发〔2009〕7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荆州开发区,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城镇医疗保险工作的统一布署和安排,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做好城镇医疗保险扩面工作通知如下:
  一、明确目标任务
  大力推进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2009年底我市城镇医保覆盖率达到80%以上,参保人数达到180万人。重点做好大学生及中职中专学生、普通中小学生及幼儿园学生医保及关破企业退休人员、灵活就业人员、未参保中省垂管单位的参保工作(医疗保险扩面任务分解附后)。
  二、制定工作步骤
  为确保扩面工作顺利完成,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摸清底数,掌握当地所有用人单位及城镇居民参保缴费状况,建立完善城镇医疗保险基础台账。二是制定具体工作方案,通过各种形式进行宣传发动,营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三是做好参保缴费工作。抓住大中小学在校生秋季入学时机,以学校为单位做好学生参保登记、核定、缴费工作。加强基层社区服务网络建设,为灵活就业人员、居民参保提供登记、核定、缴费的一站式服务。四是督查验收。各级政府要建立扩面工作专班,加强督促检查。市直有关部门要采取各种方式对本系统扩面工作进行督查。各地每月扩面进展情况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地税局、市财政局、市工商局,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汇总后通报全市。
  三、落实工作措施
  (一)落实责任。扩大城镇医保覆盖面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政府分管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劳动保障部门组织协调,教育、工商、地税、财政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整体联动,密切配合。劳动保障部门负责参保登记、核定、管理服务工作。工商管理部门负责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参保宣传资料发放、参保人群资料归集等工作。教育部门负责协调组织中小学、幼儿园在校学生整体参保工作。地税部门负责按照劳动保障部门核定的参保对象和缴费金额征收到位。各高校、中省单位要积极参加扩面征缴工作,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市政府督查室负责督办协调。
  (二)加强执法。劳动监察、工商、地税等部门要加强联合执法,督促有缴费能力的用人单位全员参保,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对不按规定参保的用人单位,依法给予查处,情节恶劣的要在媒体上予以曝光。
  (三)强化宣传。各地要通过电视、广播、报刊、通讯、网络等媒体,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广泛深入地宣传政策和典型事例,引导用人单位和各类参保对象依法主动参保,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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