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编制县市区级规划。县市区规划要增强规划的前瞻性和可操作性,与全市总体规划相衔接。县市区总体规划由各地政府和宜昌开发区管委会负责编制。
三、进度安排
(一)“十二五”总体规划编制大致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基本思路形成阶段):2010年1月。在前期研究的基础上,初步确定重大建设项目,起草“十二五”总体规划基本思路;征求县市区和相关部门意见和建议,修改后报市委、市政府审定。
第二阶段(纲要框架形成阶段):2010年2月至7月。根据国家和省“十二五”总体规划基本思路和市委关于编制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建议,起草形成全市“十二五”总体规划纲要基本框架;征求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意见,加强各方面的协调、衔接和咨询论证等工作,修改形成“十二五”规划纲要草案,报市委、市政府审定。
第三阶段(纲要形成阶段):2010年8月至12月。起草全市“十二五”总体规划纲要草案;在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组织专家开展咨询论证的基础上,进一步对纲要草案进行修改完善,报经市政府审定后提请市人大审议批准。市县区级“十二五”总体规划编制工作进度由各地自行安排,原则上要与全市“十二五”总体规划纲要的编制进度保持一致并加强衔接。
(二)“十二五”专项规划编制大致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规划起草阶段):2010年1月至2010年7月。各相关部门编制形成专项规划初稿,报送市发展改革委。
第二阶段(规划专家评审阶段):2010年8月至12月。市发展改革委反馈初稿修改意见,各专项规划编制单位修改后,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组织专家评审。
第三阶段(规划报批阶段):2011年1月至5月。各专项规划经市“十二五”规划编制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由编制单位报请市政府批准发布。
四、工作要求
(一)突出规划重点。各地各部门要立足大局,紧密结合实际,拓宽视野,开启思路,深入研究关系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找准实现我市科学发展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突破口,促进宜昌提升科学发展综合实力、加快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
(二)加强对重大项目的研究和论证。要研究确定一批关系全局、带动作用强的重大项目,加强项目前期研究及论证工作。需要国家、省审批和协调的重大项目,要做好与国家、省规划的衔接工作,力争纳入国家和省总体规划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