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工信委关于建立江西省创新型企业调度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赣府厅字〔2010〕123号 2010年7月27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省工信委《关于建立江西省创新型企业调度机制的实施方案》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建立江西省创新型企业调度机制的实施方案
(省工信委)
为及时调度、全面掌握创新型企业发展动态和趋势,促进企业提高科技创新质量和水平,加快推进全省100家创新型企业建设,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调度目的
建立创新型企业调度机制,是加快转变发展方式、提升企业科技创新水平的重要举措,是促进企业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有效手段,是推动落实省科技创新“六个一工程”的具体行动。通过加强对创新型企业的调度,进一步密切政府与企业之间的联系,及时准确地了解企业在创新发展中的工作现状、取得的成绩以及存在的突出困难和问题,为支持和促进企业科技创新提供有效服务,着力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二、调度范围
国家科技部、国务院国资委、中华全国总工会确定的江西省国家级创新型企业5户、国家级创新型试点企业5户,以及省工信委、省科技厅、省国资委、省总工会《关于公布2009-2010年江西省创新型试点企业名单的通知》(赣工信技术字〔2010〕40号)确定的部分江西省创新型试点企业40户,共计50家(具体名单见附件1)。
省政府办公厅文件
三、调度内容
(一)企业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包括工业增加值、产品销售收入、利税、利润等;
(二)企业产品技术的创新能力情况,包括科技经费投入水平、研发(R&D)投入强度、新产品销售收入及利润、重点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研发内容、技术水平、市场占有率及实现的经济效益情况等;
(三)企业“四率”水平(全员劳动生产率、人均创利率、资金利润率、资源能源利用率)、自主知识产权与标准制修订、重大科技成果转化等核心竞争力提升情况;
(四)企业科技创新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建议。
四、调度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