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厦门市城市公共交通车、船乘坐规定(1996年9月24日厦门市人民政府令第35号公布,根据1997年12月29日厦门市人民政府令第69号公布的《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修订部分规章的决定》和2005年12月2日厦门市人民政府令第119号公布的《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厦门市城市公共交通车、船乘坐规定〉的决定》修正)
(十六)
厦门市防治机动车辆噪声污染规定(1996年9月24日厦门市人民政府令第36号公布,根据2007年9月30日厦门市人民政府令第127号公布的《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宣布失效、修改部分市政府规章的决定》修正)
(十七)
厦门市禁止生产、销售和食用槟榔规定(1996年9月24日厦门市人民政府令第37号公布)
(十八)
厦门市厦门大桥管理办法(1996年9月26日厦门市人民政府令第40号公布)
(十九)
厦门市酒类管理规定(1996年10月3日厦门市人民政府令第44号公布,根据1997年12月29日厦门市政府令第69号公布的《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修订部分规章的决定》、2002年4月16日厦门市人民政府令第101号公布的《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修订部分市政府规章的决定》和2006年9月9日厦门市人民政府令第122号公布的《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停止执行部分市政府规章的决定》修正)
(二十)
厦门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暂行规定(1996年10月9日厦门市人民政府令第45号公布,根据1997年12月29日厦门市人民政府令第69号公布的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修订部分规章的决定》和2006年9月9日厦门市人民政府令第122号公布的《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停止执行部分市政府规章的决定》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