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法定办理时间:30个工作日。
5.承诺办结时间:8个工作日。
6.收费标准:不收费。
(二)药品零售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核发
1.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
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2.办理程序:(1)申请;(2)受理;(3)考核审查;(4)审批发证。
3.申报材料:(1)发证审批。市局同意筹建通知书复印件;申办人验收发证申请;药品经营企业验收申请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企业自查报告;企业负责人员及质量管理人员的情况表;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及聘书原件、复印件;企业组织机构设置及职能框架图;经营场所、仓库平面布局图及主要设施、设备目录;房屋产权或使用权证明;企业质量管理制度目录。(2)变更审批。①变更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质量管理负责人者:企业变更申请(要说明变更理由);药品经营许可变更申请表;企业董事会决议或有关部门文件;拟任人员身份证、学历证明原件、复印件及个人简历,职称证书原件、复印件;无《
药品管理法》第
76条、第
83条规定情形的自我保证声明及企业所在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考核证明材料。附:药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原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②变更注册地址者:拟变更事项申请,说明迁址理由的变更登记申请;拟迁新址的方位图、面积及周围环境情况说明。许可证变更申请,药品经营许可变更申请表;市局同意迁址批复复印件;房产证明或房屋租赁协议;经营场所布局平面图(标明详细地址、部门名称、功能区域、面积等)及相应设施、设备情况。药品零售企业变更注册地址的,按新开办企业标准验收。附:药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原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③变更仓库地址者(含增加仓库):拟变更事项申请,说明仓库变更理由的企业变更申请;拟迁(或增加仓库)新址的方位图、面积及周围环境情况说明。许可证变更申请,药品经营许可变更申请表;市局同意仓库迁址(或增加)的批复复印件;房产证明或仓库租赁协议;仓库平面布局图(标明详细地址,仓库名称,总建筑面积,常温库、阴凉库、冷库面积,待验区、合格品区、发货区、退货区、不合格品区、中药饮片库还应标明零货称取专库<区>或分装室及其面积,验收养护室及其面积,设施设备名称、位置);与拟变更或增加仓库相适应的验收、养护人员职称或学历证明复印件。附:药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原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④变更经营范围者:拟变更事项申请,说明变更理由的企业变更申请;与所增加经营范围相适应的仓库方位图、面积及周围环境情况说明。许可证变更申请,药品经营许可变更申请表;市局同意增加经营范围的批件;房产证明或仓库租赁协议;与所增加经营范围相适应的仓库平面图及设施、设备情况;与拟增加经营范围相适应的质量管理制度;与拟增加经营范围相适应的质量管理人员、验收养护人员职称或学历证明复印件。附:药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原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⑤变更名称者:企业变更申请;药品经营许可变更申请表;工商部门新核准名称通知书的复印件;董事会决议;公司章程;质量管理制度目录。⑥变更经济性质者:企业变更申请;药品经营许可变更申请表;有关部门同意企业改变经济性质的批件;涉及国有企业改制的,还应提供体改部门、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批件、企业审计或评估报告。⑦变更隶属单位者:企业变更申请;药品经营许可变更申请表;原隶属单位同意企业改变隶属关系的批件;现隶属单位同意接收管理的批件。(3)换证审批。企业换证申请(含企业成立日期及历史演变过程、经营状况<以上年度纳税经营额为准>);药品经营企业换证申请审查表;企业GSP认证后实施情况的自查报告;许可证、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GSP认证证书复印件;企业法人、质量管理负责人、质量管理机构负责人学历及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企业经过GSP认证检查的注册地址(经营地址)、仓库地址及方位图、平面图;企业所在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没有违法案件或查处的违法案件已结案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