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积极培育优质服务的职工队伍,加强职工素质需求分析,完善职工培训制度,突出对员工思想素质、业务技能培训,不断提高职工队伍整体素质,为实现公用行业优质服务提供强大的人力资源支撑。
(2)不断完善优质服务的标准体系,使每个工种、每名职工都有一套严格、规范、细致的,能够集中体现当今社会服务行业服务水准、体现群众对公用行业服务需求的工作标准和行为准则。
(3)积极创造优质服务的和谐环境,加强对系统公用行业服务环境的整治工作,重点突出对各类服务“窗口”服务设施的规范、统一,提高“窗口”的整体服务水平,搭建起公用行业优质服务的基本平台。
(4)努力创新优质服务的方式方法,认真、广泛、及时倾听民声民意,根据人民群众对公用事业的服务需求变化,不断创新和完善公用行业服务群众的途径和手段,使公用行业的服务手段更加规范化。
(5)建立完善优质服务的社会监管机制,通过各种媒体,积极把公用行业的服务标准和服务情况置于社会公众面前,逐步实现公用行业服务监管的社会化。
2.认真履行党风廉政责任。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的《
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全年目标管理,同经济目标一起布置、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年初,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内容进行细化分解,局党组成员根据分工情况,明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班子其他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党组成员每年年底结合工作总结撰写个人述职述廉报告,总结、回顾、分析一年来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坚持收入申报、礼品登记和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在立项、工程招投标、大宗项目开支、企事业单位改制、安全生产、干部使用等重大问题上要开会研究,反复征求意见,或按程序严格监督实行。
3.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
根据洛阳市人民政府下达《洛阳市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和《洛阳市消防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要求,结合局属单位的行业特点,每年年初由局领导与局属各单位的主要领导签订《年度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和《年度消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对全年的安全、消防工作做出总体安排部署,将安全、消防目标任务层层分解、责任到人、目标到位,并作为年度考核局属单位的依据,在全局范围内形成自上而下的安全工作目标管理体系;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洛阳市公用事业局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健全局、经营(管理)单位安全管理网络,重大节日、重要活动和各项专项整治中积极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大检查、督查,消除隐患落实到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4.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责任。
将依法治理工作列入局属单位年度责任目标,纳入各级领导的工作计划和重要议事日程;局领导和各科室按照职责分工,要经常深入一线了解、检查、督促、落实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进展情况,局主要领导与系统单位主要领导签订《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目标责任书》,严格实行领导岗位责任制和工作“一票否决”制,做到“三有”、“四到位”,即:层层有人抓、环环有人管、件件有落实,领导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检查督促到位;积极探索创新宣传方式,拓宽宣传渠道,利用法制宣传日、普法教育等时机,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向全社会广泛宣传城市公用事业的法律法规,每年都要在适当时机,根据当年工作重点和工作难点组织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知识考试等活动。
5.认真履行信访稳定责任。
认真落实《
信访条例》和中央、省、市关于做好信访稳定工作的有关要求,建立健全信访稳定工作制度,定期排查不稳定因素;认真处理来信、来访,耐心倾听职工、群众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对涉及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符合政策的要及时给予解决和答复,对不符合政策的要向当事人解释清楚;结合局系统实际,重点做好军转干部、企业改制离退人员、因工伤残人员等几类人员的信访稳定工作,保证本系统人员的稳定,不发生上访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