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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荆州市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三)加强重点项目的前期研究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在培育高技术产业化、延长产业链、发展产业集群等方面策划储备一批带动性强的重大产业项目,尽早启动新建项目的前期研究工作,提出一批关系全局、意义深远、带动作用强、政府组织实施的重点项目,明确“十二五”期间需要建设的公共产品、基础设施、可持续发展的重点项目,并做好论证工作,为做深做实专项规划打好基础。
  (四)加强规划间的相互衔接。衔接协调的内容包括:宏观调控重要指标、主导产业、基础设施、重要资源开发以及关系全局的重点项目布局和主要对策措施等。做好市“十二五”规划体系内规划纲要与重点专项规划、各县市区规划纲要的衔接,避免冲突,保证规划思路的统一和规划的可行性;尽量使本市规划和省、国家各类规划相衔接,充分体现国家和省的要求,以使我市发展尤其是重点项目建设获得国家及省的大力支持;增强规划的全局性,加强部门间分工合作,防止规划部门化,形成规划在解决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上的合力;做好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与空间规划衔接,把各项发展思路和措施落到实处。
  (五)增强规划编制民主性和科学性。加强调查研究,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集思广益,增强规划工作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使政府决策能更好地反映民情,提高决策科学化和民主化水平。在规划编制过程中,要认真做好规划编制的基础调查、信息搜集、课题研究、项目论证等前期工作,并采取座谈会、协调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有关方面意见,特别要注意倾听利益相关者的意见和建议。在规划编制程序上,要建立和完善规范化的民主制度、衔接制度、论证制度、公布制度、评估制度等。要改进规划评估论证方法,除本部门、本系统专家参与评估论证外,还要注重吸收相关部门专家参加评估论证。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保证“十二五”规划的协调性、衔接性、可操作性和规划编制过程的科学化、民主化,成立荆州市“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各县市区政府、荆州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切实加强对规划编制工作的领导。
  (二)搞好专家咨询。依托市政府专家咨询委员会组建由不同领域专家组成的荆州市“十二五”规划咨询委员会,负责对全市“十二五”规划的基本思路、规划纲要草案及相关专项规划进行咨询论证,出具论证报告。
  (三)落实规划经费。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33号)精神,编制荆州市“十二五”规划所需经费,列入市级财政预算安排;各地编制规划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部门列入本级财政预算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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