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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财政厅山西省2010年种植业保险保费补贴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场运作是指财政投入要与市场经济规律相适应,种植业保险业务以经办机构的市场化经营为依托,经办机构要重视业务经营风险,建立风险预警管控机制,并积极运用市场化手段防范和化解风险。                        

  自主自愿是指农户、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龙头企业、经办机构等有关各方的参与都要坚持自主自愿。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基础上,各地可因地制宜制定各项支持政策。

  协同推进是指保费补贴政策要同农业信贷及其他支农惠农政策有机结合,以发挥财政政策的综合效应。农业、气象、财政、宣传等部门要对经办机构的承保、查勘、定损、理赔、防灾防损等各项工作给予积极支持。

  二、种植业保险保费补贴范围

  (一)种植业保险保费补贴范围和区域:在全省粮食大县中,综合玉米、小麦种植面积、当地财力条件、政府推动意愿、农户风险需求等情况,选择种植面积在10万亩以上的县(市、区)进行试点。补贴险种定为玉米、小麦种植保险。

  (二)保险责任范围:在保险期内,由于暴雨、洪水(政府行蓄洪除外)、内涝、风灾、雹灾、冻灾直接造成保险作物的损失按照约定负责赔偿。

  (三)保险金额及费率:根据“低收费、低保障、广覆盖”的原则,参照玉米、小麦生长期内所发生的直接物化成本(包括:种子成本、化肥成本、农药成本、灌溉成本、机耕成本和地膜成本),确定玉米每亩保险金额260元,费率7%,保费18.2元;小麦每亩保险金额300元,费率5%,保费15元。

  (四)保费补贴比例及金额:中央、省、市、县(市、区)财政分别按应缴保费的40%、25%、10%、10%比例进行补贴,其余15%的保费由农户自己缴纳。具体金额见下表:

  1玉米:单位面积(亩)保费分担数:

保额

保费

中央财政

省财政

市财政

县财政

农户

260元

18.2元

7.28元

4.55元

1.82元

1.82元

2.7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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