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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荆州市城区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一)招标阶段(2010年7月)。完成各权属单位资料的收集、项目招标方案的确定、发布、评标及施工单位的确定、合同书的签订等工作。

  (二)普查实施阶段(2010年7月至2011年2月)。完成项目标准制定、方法试验、普查技术设计、施工、验收等工作。工期预计8个月。

  (三)系统开发阶段(2010年9月至2011年3月)。完成数据接收、数据库建立、系统开发、系统试运行等工作。该阶段与普查实施阶段同时进行。

  (四)总结验收阶段(2011年4月底)。完成管线普查和信息系统建设工作总结,进行项目总验收。

  五、工作标准及要求

  (一)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工作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严格按照住建部《城市地下管线探测技术规程》(CJJ61-2003)和《城市测量规范》(CJJ8-99)等相关标准执行,确保普查成果的准确、系统和完整。

  (二)本市各管线权属单位包括电力、天然气、市政、有线电视、自来水、公安交警、电信、移动、荆州军分区等单位,应无偿提供现有的地下管线施工图、竣工图等现状资料。

  (三)市测绘院应无偿提供荆州市主城区内最新的1:500或1:1000电子地形图和控制点资料等。

  (四)各管线管理部门或产权单位要积极配合,按时汇交管线示意图等现状资料,并保证资料的完整性。

  荆州市地下管线信息系统建立后,由市城建档案馆继续进行城市地下管线的动态更新和后续有关的管理工作,以确保地下管线信息的准确性和实时性。

  六、工作经费

  普查经费(包括办公经费、勘测经费、数据库建设及资料验收入库费用等)按照《市财政局关于批复2010年部门预算的通知》(荆财预字〔2010〕176号),列入财政专项经费,其中不足部分按照谁出资,谁受益的原则,由各管线权属单位依据各自管线总长度,按比例承担。

荆州市城区城市地下管线普查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钟恒成市政府副秘书长

  副组长:高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副主任

  成员:蔡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总工程师

  昌和平  市公安局副局长

  陈远柏  市城乡规划局副局长

  李光宏  市城市市政园林管理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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