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完成28万户无害化卫生厕所建设任务。 (市卫生局负责)
5实施艾滋病母婴传播阻断项目。(市卫生局负责)
6对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考核评估。(市卫生局负责)
(十三)加强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启动实施精神卫生防治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重点支持1所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建设。(市发改委负责)
五、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
按照省卫生厅统一部署,在监利县人民医院开展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市卫生局负责)
(十四)调整公立医院布局和结构,完善管理体制。
1优化调整公立医院区域布局和结构,明确行政区域内公立医院的设置数量、布局、主要功能和床位规模、大型医疗设备配置。研究探索将部分公立医院转制为非公立医疗机构。(市卫生局负责)
2建立公立医院与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分工协作机制,加强人员培训交流和业务指导,探索建立社区首诊、双向转诊等分级诊疗制度。(市卫生局负责)
3探索政事分开、管办分开的有效形式。完善医院法人治理结构。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推行聘用制和岗位管理制度。(市卫生局、市编办、市人社局负责)
4建立社会监督机制,加强信息公开,探索多方参与的公立医院质量监管和评价制度。(市卫生局、市人社局负责)
(十五)改革公立医院补偿机制。
1探索医药分开,逐步取消药品加成,使试点公立医院逐步实现由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进行补偿。(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市物价局、市人社局负责)
2指导试点单位合理确定医疗技术服务、药品、医用耗材和大型设备检查的价格,推进按病种收费试点改革,改进医疗服务收费方式。(市物价局、市卫生局、市人社局负责)
(十六)加强公立医院内部管理。
1进一步优化诊疗流程,推广预约诊疗,实行同级医疗机构检查结果互认,缩短群众就医等候时间。加强临床护理工作,改善就医环境。(市卫生局负责)
2推行全国统一的医院电子病历标准和规范,加快推进医院信息化建设。(市卫生局、市人社局负责)
3严格执行医院财务会计制度,加强成本核算和控制。(市财政局、市卫生局负责)
4规范公立医院临床检查、诊断、治疗、用药行为,继续推动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市卫生局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