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启动首批全科方向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安排36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岗人员进行全科医生转岗培训。 (市卫生局、市人社局、市发改委负责)
3巩固和完善5个三级医院与8个县级医院长期对口协作关系。加强县级医院医疗卫生人才培养,安排15名县级医院骨干人员到三级医院进修学习,开展专科方向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市卫生局、市人社局负责)
4鼓励和引导医疗卫生人才到基层服务。落实为乡镇卫生院招聘执业医师政策。在岗培训乡镇卫生人员452人次、村卫生室卫生人员2014人次、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人员250人次。(市卫生局、市人社局负责)
5健全基层医疗卫生人才使用机制,鼓励地方开展全科医生县乡联动试点。(市发改委、市人社局负责)
(十)发挥村卫生室在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中的网底功能。
1发挥政府、集体、个人等多方力量加强村卫生室建设,政府重点加强对村卫生室和村医的技术支持,积极稳妥地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市卫生局负责)
2落实乡村医生承担公共卫生服务等任务的补助政策,保障村医的合理收入。鼓励地方将符合条件的村卫生室纳入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范围,提高报销比例。(市卫生局、市财政局负责)
四、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
(十一)完善9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1在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普遍落实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免疫规划、传染病防治、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老年人保健、慢性病管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等9类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城市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建档率达到40%以上,农村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达到20%,开展以居民健康档案为核心的社区信息化建设。(市卫生局负责)
2制定出台《荆州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办法》及考评标准,开展督导考核,提高服务效率和效益。(市卫生局负责)
(十二)继续实施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1继续对15岁以下的人群补种乙肝疫苗,全年补种113426万人。(市卫生局负责)
2完成适龄妇女宫颈癌检查25万人;对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进行补助;继续开展农村生育妇女免费补服叶酸项目。(市卫生局负责)
3为2300例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开展复明手术。(市卫生局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