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山阳县城区生活垃圾处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陕发改规划〔2010〕990号)
商洛市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上报我市山阳县区垃圾处理场和污水处理厂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报告》(商发改字[2009]472号)收悉。2009年11月2日,我委组织省投资项目评审中心、省市县有关部门和特邀专家,在西安召开了山阳县城区生活垃圾处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会。经研究,同意该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址
同意将垃圾填埋场建于县城西北冯家湾村北侧的大雷家沟,距县城中心约7km。
二、建设规模
同意利用大雷家沟天然沟壑地形建设城区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设计库容125.08万立方米,填埋场建设规模为Ⅳ类; 日处理生活垃圾100吨,日处理能力为Ⅳ类;防洪按50年一遇洪水设计,100年一遇洪水校核;服务年限16.95年。
原则同意在城区设集装箱式垃圾转运站3座,需在下阶段进一步优化转运站布局。
三、总图及公共工程
基本同意厂区平面布置,垃圾填埋场分为填埋场区、综合管理区、渗滤液处理区、道路四部分,占地面积114.79亩。其中填埋场区(防火隔离带、绿化带)占地88.25亩;综合管理区布设综合办公楼、作业机械库、地磅房等,占地4.56亩;渗滤液预处理区设置渗滤液收集池、渗滤液处理系统,占地6.32亩;道路占地15.66亩。
四、主要建设内容及工艺
1、同意在填埋库区的下游建设碾压土石坝一座。坝高16米,坝轴线长65米。
2、同意垃圾处理采用卫生填埋无害化处理工艺,填埋方式采用填筑单元升层法和平面作业法相结合的工艺。
3、原则同意采用1.5mm厚HDPE膜600g/㎡土工布单层防渗结构对库底、边坡进行防渗处理,需在下阶段进一步优化防渗层结构,确保防渗效果。
4、同意渗滤液经排污设施排至渗滤液集液池后经回灌消解,剩余渗滤液进入渗滤液处理区进行处理,处理后的排放水质需达到《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指标》(GB16889-2008)中表2指标。
5、同意建设垃圾填埋场气体导出收集系统和场区卫生防疫、地下水、气体分析检测及维护措施,确保安全进行。
五、总投资
核定估算总投资为3900万元,详见附件1。
六、招标实施方案
同意工程招标实施方案,详见附件2。
附件:1、山阳县城区生活垃圾处理工程总估算表;
2、山阳县城区生活垃圾处理工程招标实施方案核准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