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导评估的主要内容是:县政府领导职责落实情况、经费的投入与管理、办学条件、教师队伍建设、教育管理、政府教育工作绩效等。具体内容见附件《甘肃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方案》。
四、督导评估的组织实施和工作程序
对县级人民政府实施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的综合督导评估,由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负责组织实施。在县级人民政府每届任期内,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至少开展一次督导评估工作。
督导评估的程序:
(一)县级自评。县级人民政府根据任期内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目标,按照省级督导评估指标,每年进行自我评估,评估结果上报市级人民政府及其教育督导机构。
(二)市级评估。市级人民政府教育督导机构对县级人民政府实施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两年进行一次评估(含省人民政府督导评估前的初评),评估结果报省政府教育督导团。
(三)省级评估。省政府教育督导团根据市人民政府意见,分期分批对县级人民政府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进行督导评估。
(四)反馈报告。省级督导评估结果向被督导评估的县级人民政府反馈,在全省范围内发布。县级人民政府要根据督导评估意见,及时制定整改措施,并将整改情况按规定时限报送省、市人民政府。
五、督导评估结果认定及使用
(一)对县级人民政府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督导评估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评估得分在90分以上的为“优秀”,80-89分为“良好”,60-79分为“合格”,59分以下为“不合格”。
(二)省级督导评估结果作为对县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是有关项目立项、专项拨款、表彰奖励或责任追究的重要依据。
(三)凡督导评估结果为优秀者,由省、市人民政府给予通报表彰和奖励。督导评估结果不合格者,责令限期整改,并在全省内通报批评,对问题严重者要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附件:甘肃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方案
评估指标及分值
| 评估内容
| 评估要点及评分标准
| 评估得分
|
一、
领
导
职
责
(20分)
| 1.县政府制定了高中教育发展规划,把高中建设纳入县级基础设施建设的主要项目,并得到优先安排实施。(5分)
| (1)制定有科学可行的发展规划。(1.5分)
(2)高中建设纳入县级基础设施建设主要项目。(1.5分)
(3)高中建设项目得到优先安排并能付诸实施。(2分)
| |
2.成立了县政府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领导小组,县直各有关职能部门在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中承担的职能职责明确,各职能部门落实了各自的职能职责。(5分)
| (4)成立有县政府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领导小组,县长任组长,各有关职能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设有实体办公室。(1.5分)
(5)县直各有关职能部门在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中承担的职能职责明确具体。(1.5分)
(6)各职能部门认真履行各自承担的职能职责。(2分)
| |
3.县政府把高中建设和新课改工作列入县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高中建设和新课改工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深入学校,现场办公,研究解决学校建设和新课改的实际问题。(5分)
| (7)县政府制定有高中建设和新课改的政策性文件、方案,对高中新课改有计划安排、有落实保障措施。(2分)
(8)定期研究高中建设和新课改工作,有决策纪要,有落实措施,有落实结果,有评估反馈总结报告。(1分)
(9)领导深入学校现场办公有实录,解决的问题有具体详实的证据。(1分)
(10)对尚未解决的实际问题有计划安排,有可行性方案。(1分)
| |
4.政府采取有力措施,调整县域内高中学校结构布局,整合高中教育资源,为高中建设和新课改实施创造良好的内、外部资源环境。(5分)
| (11)县政府调整高中学校布局有规划,有保障措施,有实施力度,有实效。(2分)
(12)全县高中教育资源得到了重新整合,高中教育资源得到了充分挖掘和利用。(1.5分)
(13)实施高中新课改的内、外部资源环境良好。(1.5分)
| |
二、
经
费
投
入
与
管
理
(20分)
| 5.保障教育投入,做到教育经费的“三个增长”,按照国家、省核定的标准和要求,及时足额拨付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按时足额发放教职工工资。(5分)
| (14)切实做到了教育经费的“三个增长”。
(2分)
(15)教育经费支出占财政总支出的比例不低于30%。(1分)
(16)按标准及时足额拨付了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1分)
(17)教职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1分)
| |
6.高中新课改经费列入县级财政预算,预算经费能确保新课改最基本的工作需求。(5分)
| (18)高中新课改经费列入县级财政预算。
(2.5分)
(19)所列经费能确保新课改工作的基本需求。(2.5分)
| |
7.建立了高中新课改预算编制制度、管理制度和督查、审计制度。(5分)
| (20)建立了高中新课改预算编制制度、管理制度和督查、审计制度。(2.5分)
(21)能严格执行制度,确保制度的各项规定落实到位。(2.5分)
| |
8.规范高中收费制度、管理制度和审计制度,加强高中经费管理,学校合理收费不能纳入县级统筹。(5分)
| (22)学校收费严格执行省定标准。(1分)
(23)收费制度、管理制度、审计制度健全。(1.5分)
(24)学校经费管理到位,使用合理。(1分)
(25)县上不统筹、挪用学校经费。(1.5分)
| |
三、
办
学
条
件
(10分)
| 9.学校占地面积、建筑面积、生均建筑面积达标,教育教学场地、场馆和实验、实训基地、场馆符合新课改需求,教学、实验、实训仪器、设备及现代信息技术教育装备齐全。(5分)
| (26)学校占地面积不少于60亩(城市学校不少于40亩)。(1分)
(27)建筑面积符合国定《普通中小学校舍建筑标准》规定。(1分)
(28)生均校舍建筑面积达到8m2,寄宿制学校学生宿舍生均使用面积不少于3m2。(1分)
(29)新课改教育教学场地、场馆和实验、实训基地、场馆符合新课改需求。(1分)
(30)教学实验、实训仪器、设备及现代信息技术教育装备齐全。(1分)
| |
10.营造了良好的校园环境,新课改校园育人环境优美,文化氛围浓。(5分)
| (31)营造了良好的硬件、软件及绿化、美化育人环境。(2.5分)
(32)营造了良好的校园育人文化氛围。
(2.5分)
| |
四、
教
师
队
伍
(15分)
| 11.落实国家和省定高中教职工编制标准,按学科和实验、实训需求,配备有合格的高中教师。
(5分)
| (33)落实了国家和省定高中教职工编制。
(2分)
(34)按学科和实验、实训配备了高中教师。(1.5分)
(35)教师学历达标率在95%以上。(1.5分)
| |
12.规范高中校长和教师管理,学校在教师聘用上有一定的自主权。(5分)
| (36)校长、教师的聘任、配备归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2.5分)
(37)学校按高中新课改需求,可自主聘用学科教师和实验、实训教师。(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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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建立健全教师培训和继续教育制度,定期对学科教师进行新课改专业培训。(5分)
| (38)建立有高中新课改教师专业发展培训计划和培训制度。(1.5分)
(39)定期对实施新课改的教师进行培训。
(1.5分)
(40)教师培训有组织、有经费、有条件保障。(2分)
| |
五、
教
育
管
理
(15分)
| 14.制定了高中新课改管理制度,按新课改要求实施学校管理,确保高中新课改工作科学、规范运行。(5分)
| (41)学校建立了高中新课改管理制度。
(1.5分)
(42)按新课改要求实施学校管理。(1.5分)
(43)新课改工作各项管理工作规范、科学,运转正常。(2分)
| |
15.建立有高中新课改考核制度,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建立有考评小组。
(5分)
| (44)建立有高中新课改考评制度。(2.5分)
(45)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学校考评小组工作落实到位。(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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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建立政府教育督导评估制度,教育督导机构健全,人员配备齐全,督导专项经费落实,对高中新课改工作进行全程跟进督导评估。(5分)
| (46)建立有政府教育督导评估制度。(1分)
(47)对高中新课改工作进行全程跟进督导评估。(1分)
(48)教育督导机构、队伍健全,专项经费落实。(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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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绩
效
考
核
(20分)
| 17.高中新课改工作纳入县政府年度教育目标责任制考核,与教育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一并进行。
(5分)
| (49)高中新课改工作纳入县政府年度教育目标责任制考核之中。(2.5分)
(50)高中新课改工作考核与教育年度考核一并进行。(2.5分)
| |
18.教师绩效考评要把新课改工作成效列为主要内容,对不能胜任新课改工作的教师进行离岗培训或调整。(5分)
| (51)教师绩效考评列入教师考评的主要内容。
(2.5分)
(52)对不能胜任新课改工作的教师进行了离岗培训或调整。(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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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学生学业成绩评定与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和学业水平考试整合评价,不能简单地以高考升学率给学校排队。(5分)
| (53)学生学业成绩评定与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和学业水平考试结合。(2.5分)
(54)高考升学率是考核学校的重要内容,但不能作为唯一标准给学校排名排队。(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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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县政府对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考评要以高中新课改绩效为主要依据。
(5分)
| (55)县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制定有学校绩效考评方案,把高中新课改纳入重要考核内容。 (2.5分)
(56)县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以高中新课改的实施绩效考评学校。(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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