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驻马店市2010年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驻政〔2010〕9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现将《驻马店市2010年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七月二十八日
2010年驻马店市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农村经济稳定发展,根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十七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和河南省委农村工作会议、省纪委八届五次全会精神,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中发〔2010〕1号)、《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实施意见》(豫发〔2010〕1号)和《河南省纠正行业不正之风领导小组关于转发〈2010年全省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豫纠组〔2010〕7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农村实际,现提出如下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2010年我市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围绕统筹城乡发展大局,以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为中心,坚持预防与查处相结合,完善制度,强化措施,加强监管,建立健全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长效机制,防止农民负担反弹,防止发生涉农恶性案(事)件和严重群体性事件,促进全市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社会和谐发展。
二、工作重点
(一)抓好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保证农民真正得到实惠。2010年,中央扶持“三农”的力度进一步加大,农业补贴范围进一步扩大,补贴数额继续增加,强农惠农政策体系进一步健全,必须认真抓好督促检查,真正使农民得到实惠。继续抓好种粮直补、农资综合补贴、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退耕还林补贴和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等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农户,坚决纠正和查处截留、挪用、套取及滞发、抵扣、贪污等行为;继续抓好村级补助资金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村干部报酬、办公经费和五保户供养,保证村级组织正常运转,防止村组另行向农民收取;维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益,坚决纠正农村土地承包、流转、征收和征用拆迁中的违法违规行为,继续抓好征占地补偿资金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补偿资金按照规定及时落实到户,切实维护占地、失地农民利益;协助抓好农村教育“两免一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农村低保、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计生奖励、农业保险补贴等惠农政策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