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快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19.加快特殊教育信息化进程。按照统筹规划、分类指导、分步实施的原则,进一步加强特殊教育学校信息化建设,将特殊教育学校信息化建设纳入自治区中小学远程教育工作规划,在远程教育基础设施建设、设备配备、资源建设、教师培训、教育教学研究、校园网络建设等方面,对特殊教育学校予以支持。利用远程教育手段,开展特殊教育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培训和残疾学生职业技能培训。特殊教育学校要根据残疾学生的特点,积极开展信息技术教育,提高残疾学生信息素养和运用信息技术的能力。
  20.加强特殊教育管理和科研队伍建设。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配备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特殊教育管理工作。加强特殊教育研究工作,建设一支理论素养高、专业能力强的特殊教育科研骨干队伍,提高特殊教育科研质量和水平。自治区和各地教研室,要配备专职特殊教育教研人员,组织并指导学校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加强盲文、手语的研究和推广。
  五、强化政府职能,推进特殊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21.各级政府要切实担负起发展特殊教育事业的责任,把发展特殊教育事业作为全面建设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及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建立特殊教育经费增长的长效、稳定的财政支持保障机制,与其他类型的教育统筹规划,协调发展。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工作机制,统筹协调有关促进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的政策、规划的制定和实施,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监督检查落实情况。要进一步明确和落实教育、发展改革、公安、民政、财政、国土资源、社会保障、卫生、税务、残联等部门和社会团体发展特殊教育的职能和责任,在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孤残儿童抚育、新生儿疾病筛查与治疗、学校建设、经费投入、教师编制配备、工资待遇、校园周边环境治理、特殊教育学校企业税收减免、残疾人口统计等方面,通力合作,各司其责,齐抓共管,加快特殊教育事业发展。
  22.加强对特殊教育的督导评估。各级政府教育督导部门,要将特殊教育工作列入教育督导工作重要内容,对特殊教育发展规划的落实情况进行督导评估,研究解决特殊教育改革发展中的问题,促进特殊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23.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的氛围。进一步优化特殊教育的外部环境,加大特殊教育宣传力度,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特殊教育、尊重特殊教育教师和残疾人教育工作的舆论氛围。进一步落实国家关于捐赠及免税的政策,积极鼓励个人、企业和民间组织支持特殊教育,广泛动员和鼓励社会各界捐资助学。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