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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资金投资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监管工作的通知


  附件一:小型工程项目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附件二: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面谈的内容;
  附件三:投标报价评审的三种方法。

  二○一○年七月二十六日

  附件一:
  小型工程项目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一)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依据设计图纸、现行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计价表、材料市场信息价及施工组织设计要点(施工方案)等编制工程预算价;在工程预算价的基础上下浮一定比率作为发包价,建筑工程一般下浮5~10%,装修、安装工程6~12%,市政工程6~14%,园林绿化工程6~16%,其他工程6~12%。
  (二)招标人依法发布招标公告。招标公告中的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应当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设定,并符合《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人资格审查办法》(苏建招〔2006〕372号文)的规定,除“企业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可以选择外,不得选择苏建招〔2006〕372号文第十五条中规定的其他可选条件。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一律实行资格后审。
  (三)招标人发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中应当包括工程预算价及其组成、发包价及其组成和计算方法、资格审查条件、投标承诺格式等内容。有条件的市、县(市)可以实行网上报名、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四)投标人编制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递交投标文件,交纳投标保证金,参加开标。 投标文件中只需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资格审查文件和投标承诺等文件即可,投标人不需要编制投标报价文件和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
  (五)招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在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举行开标会。
  (六)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资格及承诺文件的有效性进行评审,编写评标报告,评定进入公开随机抽取中标人程序的投标人名单。名单确定后,招标人应当邀请所有投标人复会,并当场公布评审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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