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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襄樊市委办公室、襄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试行意见》的通知


  四、创新载体,发挥“两新”组织党组织作用

  (一)围绕“两新”组织科学发展开展活动。坚持“业主支持、职工满意、党员有为、推动发展”的原则,努力寻找组织活动与生产经营的最佳结合点,围绕解决制约“两新”组织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重点问题,积极探索党组织参与规划决策、服务经营发展的有效途径和形式,领导群团组织和党员、职工广泛开展主题活动。要在“两新”组织党员中深入开展“党员示范岗”、“党员责任区”、“无职党员设岗定责”活动,引导广大党员“岗位职责先做到、工作技能先掌握、技术革新先带头、急重任务先行动”,在各个领域发挥好先锋模范作用。各级党组织和“两新”组织党建工作领导机构要加强对“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的调研。帮助“两新”组织解决实际问题,促进“两新”组织健康发展。

  (二)围绕“两新”组织文化建设开展活动。党组织要把企业文化建设与党的优良传统和思想理论教育有机融合在一起,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要求,做好“两新”组织精神理念、目标定位、道德规范、行为准则等企业文化的提炼和熔铸、弘扬和创新,进而构建富有时代特色、体现个性特点、符合行业实际的文化价值体系。要定期组织开展党员职工喜闻乐见、健康向上的文体娱乐活动,充分发挥先进文化的导向、凝聚、约束、激励作用,进一步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三)围绕“两新”组织和谐建设开展活动。要积极发挥党组织善于组织引导和沟通协调的优势,在构建和谐的实践中找到着力点,以党内和谐推动“两新”组织和谐。各级党组织要在“两新”组织中探索“党内互帮”、“扶贫济困”等党内关怀机制,从政治、生活、事业等方面,对党员给予关怀与帮助。通过“说事”、“恳谈会”、“协商会”等载体,集中党员和职工的意见建议,反映职工的合理诉求,在业主与党员之间、党员与职工之间建立起协调与对话的机制,引导业主重视员工福利,改善工作生活环境,完善各项保障制度,促进人本管理,增强职工的归宿感,激发职工的协作意识和团队精神,实现与“两新”组织和谐共融、同步发展,增强职工向党组织靠拢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五、强化领导,确保“两新”组织党建工作取得实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建立党组(党委)抓“两新”组织党建工作责任制。各级党委主要领导要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主管部门直接抓,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的工作格局。要建立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市、县、乡三级要有领导干部联系“两新”组织,具体督办指导党组织组建和活动开展情况。县(市)区委每年都要定期听取“两新”组织党建工作情况汇报,帮助协调解决党建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要建立和完善“两新”组织党建工作专门机构,具体负责对“两新”组织党建工作进行督导考核和指导协调,要配备专兼职领导和工作人员,明确工作职责,完善工作制度,保障经费投入,切实加强“两新”组织党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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