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人力资源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0年工伤保险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劳动保障)局:
现将《2010年全省工伤保险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各地按照省厅部署,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方案,全面完成2010年度工作任务。
辽宁省人力资源动和社会保障厅
二○○九年十二月十二日
2010年全省工伤保险工作要点
2010年全省工伤保险工作将按照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整体部署,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扩大工伤保险覆盖面为重点,进一步完善工伤保险制度体系,切实提升工伤保险的保障能力,积极探索建立适合省情的工伤预防、工伤康复制度,妥善解决“老工伤”等历史遗留问题,强化基础管理工作,全面推进工伤保险事业科学发展。重点要做好以下九方面工作:
一、继续以落实农民工“平安计划”二期为重点,进一步扩大工伤保险覆盖面
1、要在继续巩固城镇职工参保工作的同时,优先解决好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问题。2010年是“平安计划”二期任务的第二年,要采取各种措施,全面推进商贸、餐饮、住宿等服务业企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完成好农民工“平安计划”二期确定的各项任务目标。
2、进一步巩固高风险企业参加工伤保险工作。在“平安计划”现有成果基础上,将矿山、建筑、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破器材、烟花爆竹等行业参保扩面工作推向深入。
3、解决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工伤保障问题,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制定出台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参加工伤保险的办法,努力将更多劳动者纳入保障范畴。
4、拓宽工伤保险覆盖范围。加大对城市各类工业园区、开发区、五点一线工业带新建企业的扩面工作力度,努力化解企业用工的工伤风险,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二、完善政策法规体系
国务院《
工伤保险条例》修订后,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修改和完善全省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研究拟定《辽宁省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辽宁省辅助器具管理办法》和《辽宁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伤管理办法》等规章和规范性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