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约束机制。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能分工切实履行职责,严格执行国家、省和市关于企业、产品市场准入门槛,严格执行节能降耗、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以及投资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加强投资项目审核管理,对产能过剩行业坚持新增产能与淘汰落后产能“等量置换”或“减量置换”原则,严格环评、能评、土地和安全生产审批,防止新增落后产能。强化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充分发挥差别电价、资源性产品价格机制、税收等政策的引导作用,充分发挥质量标准、能耗限额标准、排放标准的硬约束作用,采取综合性调控措施,抑制高消耗、高排放产品的市场需求。各部门要加强沟通与衔接,加大执法处罚力度,政策联动,合力推进,形成淘汰落后产能的倒逼机制。
四、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建立监督检查和考核机制,将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各区县及相关部门的绩效考核范围,并实行严格的问责制。市经信委会同市发改委等有关部门、单位,要组织有关方面的专家,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做好淘汰落后产能进度的跟踪统计,定期对各区县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将督查情况向市政府报告。各部门要加强联系,共享信息。各区县要加强对基层和企业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协调指导,开展监督检查,组织考核验收,定期向市有关部门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对未按要求及时完成淘汰落后产能任务的区县进行通报,暂停项目环评、核准和审批,限期整改;对未完成任务的企业,不予审批和核准新的投资项目,不予批准新增用地;对瞒报落后产能、谎报工作进展情况的区县,实施行政问责。
五、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协调小组(成员名单见附件1),统筹协调全市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和部门分工,负责目标任务分解和组织落实,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各区县也要在政府的统一协调下,建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制,加快推进本地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
附件:1、南京市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协调小组成员名单
2、淘汰落后产能重点工作分工表
附件1:
南京市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协调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罗 群 副市长
副组长:张新年 市政府副秘书长
谢志成 市经信委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