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稳步推进贫困村互助资金试点范围。增加财政扶贫资金投入,适当提高互助资金农户缴纳资金标准,积极吸纳社会捐赠资金,适度扩大互助资金规模,积极探索和总结不同模式、不同类型的互助资金管理模式。继续选择有条件的县(区)扩大试点覆盖到村,创新资金运作机制,探索互助资金与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有效联结。
七、强化支农资金监督,积极推进支农资金科学化精细化管理
22.强化绩效考评制度建设。按照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要求,把绩效考评工作作为财政支农重点工作来抓,深入推进重点专项资金绩效考评工作,建立健全以结果为导向的资金分配激励机制。完善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绩效考评体系,认真做好绩效考评工作以及考评结果的运用。完善小型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的绩效考评制度和因素法分配制度,抓好重点县建设资金绩效考评工作。完善财政支农资金整合绩效考评办法,完善指标体系设置,及时对上年度省级整合县开展绩效考评,建立健全考评奖励机制。完善扶贫资金绩效考评制度,建立增量资金分配与绩效考评结果、重点工作相挂钩的激励机制。继续实施市级农财综合考评,完善考评办法,实现“问效”与“问责”的有机结合,对考评结果好的市,省在资金分配、项目申报给予本级及所属县(区)大力倾斜。
23.继续推行并完善重点项目专家评审制度。继续实行财政支农项目标准文本申报、项目申报审核责任人制度,进一步规范项目立项、申报工作。对农业科技推广与示范、农业产业化、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社会化服务体系、农业三增工程等重点支农项目继续实行项目额度分配、专家评审制,并结合2009年项目实施、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审计部门、财政监督检查部门的审计、检查情况,统筹分配项目额度,进一步提高项目安排的公正性和透明度,强化各级财政支农工作责任落实。
24.加强支农资金管理制度建设。制定《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林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林业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深入推进支农资金整合指导意见》、《财政扶贫资金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实施办法》,修订农机购置补贴资金、重大动物疫病防治经费,农业科技推广与示范、财政扶贫资金、市级农财综合考评等办法。
25.强化支农预算执行管理工作。加强农口部门预算管理,强化部门预算执行责任,建立健全省财政与省直农口部门预算执行重点项目会商制度,提高预算专项资金下达的时效性,保证上半年支农支出预算执行率达到50%以上,争取全年预算执行率达到100%。省及时指导督促市、县(区)加快支农预算执行进度,市、县(区)财政在确保资金安全运行的情况下,及时拨付项目资金,确保各项支农政策的有效落实。建立健全省、市、县支农支出预算执行进度考核制度,定期通报制度,加大预算执行与预算安排挂钩力度,确保财政支农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充分发挥财政支农资金使用最大效益。完善支农支出预算执行分析制度及重大专项投入、支出数据统计制度,认真组织填报汇总工作,提高基础工作质量。进一步加强农业农村经济运行和财政支农政策落实情况分析工作。继续推行和完善支农资金使用报账制、项目安排公示公告制、项目确定专家评审制等管理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