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统一制度,着力推进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省厅统一制发2009年度全省乡镇财政基本情况报表,逐步建立科学规范报表体系,加强对乡镇财政基础信息的掌握和分析。县级财政要制定乡镇财政分项业务制度和流程,指导乡镇规范业务操作,加强业务建设,从财政资金管理和政策执行的“终端”环节落实科学化精细化。县级财政要协调和建立乡镇财政涉农资金监管机制,赋予乡镇财政监管职责,提出监管任务,明确监管重点,把握关键环节,完善监管程序,利用乡镇财政就近、就地监管优势,在“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发挥好监管作用。3月底前各地要上报科学化精细化实施方案或单项业务管理办法等制度文件,省厅将精选汇编成册,供学习交流。
6、统一建设,着力改善办公条件。跟踪了解全省400个乡镇财政所办公用房建设进度,督促各地按照“五个统一”的要求全面完成建设任务,适时召开现场会推进建设工作,7月份省厅组织检查验收。县级财政要以基础设施建设为平台,抓好乡镇财政信息化建设,促进乡镇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市县财政要积极筹措资金,统筹相应配套,完成后续建设。省厅将制定2010-2011年乡镇财政所建设省财政补助方案,支持各地建设工作。
7、统一考核,全面开展评先评优活动。加强对乡镇财政的日常指导和管理,制定科学合理的目标考核办法,建立健全激励机制,推动乡镇财政整体管理水平提升。加强乡镇财政文化建设,增强乡镇财政干部的认同感、自豪感和归属感,提高财政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在全省广泛开展以学习弘扬沈浩精神为主旋律,以“学习提升年”为抓手,以科学化精细化为要求,以推进乡镇财政“四项建设”为重点,创建“人民满意的乡镇财政所”和评选“优秀乡镇财政干部”活动,省厅将组织评选与表彰。
8、建立“百乡联系点”制度。省厅在每市选择一个、各市在每个县区选择一个、共100个乡镇财政所作为联系点,建立日常联系制度,加强分类指导,总结推广经验作法,县级财政选择不同类型乡镇,抓重点促全面,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形成合力,共同推进乡镇财政建设工作。
三、坚持服务经济,促进乡镇经济发展
9、增强服务经济发展的大局意识。乡镇是县域经济的重要载体,是统筹城乡发展的重要节点,是加速推进县域工业化、城镇化、现代化的重要基础。支持乡镇经济发展、培植财源是乡镇财政的一项重要职能,乡镇财政要树立发展意识,利用一切经济手段支持和培育特色产业,发展壮大乡镇经济。
10、积极探索乡镇财政支持经济发展的途径和方法。认真贯彻《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扩权强镇的若干意见》,用好用足政策,增强试点镇经济社会发展活力。各级财政要通过抓典型抓试点,积极研究,认真探索乡镇财政支持经济发展的途径和方法,省厅将选择若干镇探索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