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司法局律管处关于开展2009年律师事务所百分考核的通知
各区、县(市)司法局,各市直律师事务所:
根据《
律师法》、《
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决定开展2009年律师事务所百分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参加2009年度注册的各律师事务所,今年新设律师事务所不作考核。
二、考核标准
按照《2009年律师事务所百分考核标准》(杭司〔2009〕130号)执行。
三、考核方式
各区、县(市)司法局负责对所属律师事务所的考核。市局负责对全部市直所的考核,并对区、县(市)进行抽查。被抽查所由检查组与各区、县(市)司法局商定。
市局考核时,首先听取市直所的情况汇报,再对照考核标准检查台帐、资料等;对区、县(市)进行抽查时,首先听取区、县(市)司法局的情况汇报,再到被抽查所进行实地检查。
四、考核组织
本次考核共分三个检查组。
第一组(市直一组):
成员:魏民、陶琦、李友良、蔡丹燕。联络人:陶琦。
考核范围:浙杭、五联、星韬、欣华、援手、君鉴、中铭、泰易、康达、思伟、永鼎、铁诚、九重天、天卫、凯麦、华泰、金道、英普、国纲华辰、建纬、大成、天圆双益。共计22个所。
第二组(市直二组):
成员:魏民、程学顺、倪荣根、李美华、杜红心。联络人:杜红心。
考核范围:星韵、天册、平凡、康城、杭天信、京衡、中天北辰、海浩、天峰、国浩、中科智、众信达、弘源、方策、光彩、毅石、金杜、楷立、京大、泽厚、华贸硅谷。共计21个所。
第三组(区县组):
成员:方绍清、程银云、律协相应联系副会长、王凯。联络人:程银云。
检查范围:各区、县(市)。
五、考核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