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司法局律管处关于参加浙江省纪念律师制度恢复30周年大会通知
各区司法局、市直律师事务所:
为纪念我国律师制度恢复30周年,展示30年来浙江律师业的发展成就,推进浙江律师事业新的发展,省司法厅、省律师协会决定召开纪念律师制度恢复30周年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会人员:
在杭各律师事务所主任;受表彰人员;参加文艺演出的律师人员;
二、会议时间、地点;
会议时间:2009年12月11日(周五)下午15:30开始;
会议地点:省人民大会堂主场(杭州市省府路9号) 受表彰人员请于下午15:00在省人民大会堂北门大厅接受省领导接见。其他参会人员请于15:10进场完毕。
三、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