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司法局律管处关于做好发放新版律师事务所、律师执业证书前期准备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市)司法局律管科,各律师事务所: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有关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司法部重新设计印制了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并决定自2009年10月1日起,启用新版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下简称“新版执业证书”)。浙江省司法厅将自11月起陆续向申请人发放新版执业证书,并于2009年12月31日前完成此前颁发的原律师、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下简称“原执业证书”)换发新版执业证书的工作。自2010年1月1日起,原执业证书停止使用。为了配合省厅做好此次换证工作,并保证真实、准确地反映各项信息,现请各律师事务所、各位律师配合做好换证的前期准备工作,认真填写《律师事务所基本信息登记表》和《律师基本信息登记表》。填表时注意事项如下:
1.各律师事务所、各位律师如实、准确地填写登记表中的各项基本信息,如没有该项信息内容请务必用“无”填写,不得空格;
各合伙律师事务所如尚存在注册资金不足30万元的情况,应当追加设立资本金,并同时提交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章程和合伙协议变更申请材料;
2. 表格填写一式两份。律师基本信息表格上须粘贴蓝底标准正面2寸彩色照片,另交一张作为办理新证使用(请在照片背后注明姓名,由事务所收齐后统一装在信封里上交);
3.如有律师尚持有旧版身份证,请尽快办理新版身份证,以免拖延换证时间;
4.兼职律师须由兼职单位在 “兼职律师所在单位意见”栏目中说明该律师目前从事法学教学或研究工作,并同意兼职的意见,并盖各院校或研究机构的公章予以确认;
5.两份表格均需律师事务所或公司律师事务部或公职律师所在单位盖章确认,并于2009年11月15日之前填好上交;
6.律师事务所原执业证(正副本)和信息表格等材料一并上交;因司法部新版律师执业证尚未到,所以律师执业证原件暂不上交,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7.各市直律师事务所表格汇总后交市局律管处蔡丹燕,电话:85158497;各区、县(市)律师事务所的表格请各区、县(市)司法局律管科汇总后上交市局律管处王凯,电话:85811358。
因换证工作量大,所以请各律师事务所在把材料收齐后一并上交,我们对材料齐全的律师事务所先于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