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中国农业银行襄樊市分行开展诚信乡镇、诚信村、诚信户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襄樊政办发[2009]8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中国农业银行襄樊市分行关于《开展诚信乡镇、诚信村、诚信户建设活动的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〇九年十月十日
中国农业银行襄樊分行
关于开展诚信乡镇、诚信村、诚信户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更好地支持农村经济发展,进一步扩大农业银行农村(农户)贷款覆盖面,确保贷款“贷得出、收得回、有收益”,并逐步形成良性循环,迫切需要银政紧密配合,共同做好诚信乡镇、诚信村、诚信户建设,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诚信乡镇、诚信村、诚信户建设活动以改善农村诚信意识、营造良好的信贷投放环境为目的,坚持政府领导、部门配合、银行主抓的原则,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级金融生态办具体开展创建工作。
二、活动目的
通过诚信乡镇、诚信村、诚信户建设活动,宣传诚信知识、发动农户和农村经济组织培养诚信意识,开展诚信乡镇、诚信村、诚信户的评选工作。
三、组织领导
(一)成立诚信乡镇、诚信村、诚信户创建活动领导小组。
1、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市长任组长、市金融办、市金融生态办、市银监局、市农行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创建领导小组,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行,具体负责该项活动的日常工作。
2、各县(市)、区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负责具体创建和诚信乡镇、村、户的评选和表彰工作。
3、各乡镇政府成立“诚信乡镇创建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诚信乡镇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可与信用乡镇创建办合署办公,负责辖内贷款农户项目筛选及推荐,协助贷款清收、诚信教育和评定推荐等工作。
4、各村民小组和居委会成立农户贷款工作小组。确定贷款农户名单及基本情况,交乡镇政府“创建办”审核;组织对出现逾期不还等问题贷款的清收,对出现的骗贷行为要迅速制止并采取有效措施;开展诚实守信教育及诚信户推荐,制定奖惩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