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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襄樊市委办公室、襄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襄樊市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配合单位:市监察局、市发改委、市审计局、市国资委、人行襄樊市中心支行。
  (七)推进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
  目标要求:着重解决工程建设信息公开不规范、不透明、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不健全以及工程建设领域信用缺失等突出问题,保证工程项目建设公开透明,逐步建立互联互通的工程建设领域诚信体系。
  主要措施:(1)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项目主管部门公开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和监管信息;建设单位提供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信息、招标过程、施工工程管理、合同履约情况、质量检查和竣工验收结果等情况。以政府门户网站为主要平台,及时公布工程建设项目信息。(2)完善工程建设领域信誉评价、项目考核、合同履约、黑名单等市场信用记录,整合有关部门和行业信用信息资源,建立健全全市统一的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建立健全失信惩戒制度和守信激励制度。(3)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加强对专项治理工作的宣传报道,强化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建委、市经委、市工商局、市监察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商务局、市政府法制办、市综合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市检察院、人行襄樊市中心支行。
  (八)加大查办案件力度
  目标要求:着重解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利用职权违规干预招标投标、城乡规划审批、土地和矿业权审批出让以谋取私利等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的突出问题,坚决遏制工程建设领域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势头。
  主要措施:(1)拓宽案源渠道。公布专项治理举报电话和举报网站,认真受理群众举报和投诉;注重在项目稽察、财政监督、项目审计、执法监察和媒体报道中发现案件线索。(2)集中查处和通报一批工程建设领域典型案件。对发现的重大典型案件快查快结,严肃处理。既要坚决惩处受贿行为,又要严厉惩处行贿行为。(3)健全协调机制。纪检监察、检察、公安、审计等执法执纪机关要完善情况通报、案件线索移送、案件协查、信息共享机制,形成查办案件的合力。(4)认真执行《湖北省防治工程建设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暂行办法》(省政府令第308号)。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剖析大案要案,开展警示教育。查找体制机制制度等方面存在的缺陷和漏洞,提出和落实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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