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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襄樊市委办公室、襄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襄樊市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牵头单位:市规划局;配合单位:市建委、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监察局。
  (五)加强工程建设实施和工程质量的管理
  目标要求:着重解决工程建设项目标后监管薄弱、转包和违法分包、不认真履行施工监理责任、建设质量低劣、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等突出问题,保证工程建设质量,使工程质量事故和重特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明显减少。
  主要措施:(1)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的管理,规范设计变更。(2)严格合同订立和履约,严肃查处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3)加强工程建设质量的过程监管。积极推进项目标准化、精细化、规范化和扁平化管理。试行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推行管理骨干基本固定、职责明确、规范运作的劳务管理模式。(4)加强对工程监理机构的管理,认真贯彻《湖北省建设工程监理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23号),制定完善监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行为规范和法定职责,促使监理机构发挥独立专业监督作用。(5)完善和落实工程质量管理规章制度,明确质量标准和管理目标,加强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强化企业质量主体责任,落实工程质量领导责任制。(6)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规范试生产管理。牵头单位:市建委;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规划局、市经委、市环保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国资委。(7)完善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细化安全措施,防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查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深挖工程质量安全事故背后的腐败问题,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牵头单位:市安监局;配合单位:市监察局、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市建委。
  (六)加强物资采购和资金安排使用的管理
  目标要求:着重解决工程建设项目物资采购监管薄弱、资金管理使用混乱以及工程严重超概算等突出问题,规范物资采购活动,促进工程建设资金规范、高效、安全、廉洁使用。
  主要措施:(1)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加强对政府采购项目的监管。(2)加强工程建设项目资金监管,深化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严格概算管理,控制建设成本,确保财政性投资建设资金的安全。(3)对政府重大投资项目进行跟踪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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