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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贵州亚泰职业学院管理的意见

  七、做好招生广告(简章)备案和招生录取工作,严格执行收费标准,完善学校学籍管理制度。按照《贵州省民办学校招生广告(简章)备案管理办法》规定,学校要在招生录取工作开始之前,积极做好招生广告(简章)备案,发布的招生简章和招生广告必须与备案的内容相一致,学校法定代表人对招生广告和简章的真实性负责。

  学校要严格执行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和程序招收学生。对纳入国家计划、经省招生考试中心统一录取的学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学生入学后,学校招生部门要按照国家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合格后予以电子注册并取得相应的学籍。

  八、充分发挥党团组织作用。学校党团组织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充分发挥党团组织凝聚人心、推动发展、促进和谐的作用,切实维护学校稳定,为学校发展提供思想、政治和组织保证。

  九、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做好安全防范工作。法定代表人为学校安全和稳定工作第一责任人。学校应当加强对学生的服务、管理和思想政治教育,依法维护学生合法权益。建立教师、学生校内申诉渠道,依法妥善处理教师、学生提出的申诉。加强应急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稳定工作机制。加强学校安全保卫工作队伍建设,按要求安装配置防火、防盗等安全防范设施,加强对学校教学、生活、活动设施的安全检查,防食物中毒、防踩踏事故、防侵犯学生人身安全事故的发生,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维护校园安全和教学秩序。

  十、学校要按照审批机关核定的学校名称、办学地点、办学类型、办学层次开展招生和教育教学活动,不得自行设立分支办学机构或从事其他学历层次的教育教学活动和非学历教育培训。确需举办的,要按照相应办学层次或教育培训机构的要求,到办学所在地有关部门重新申办。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承担的教育教学任务转交其他组织、个人和出租、出借办学许可证。

  十一、贯彻落实《贵州省民办高等学校督导专员制度(试行)》。按照《贵州省民办高等学校督导专员制度(试行)》,省教育厅负责选派具有从事高等教育管理工作经历,熟悉高等学校情况,具有较强的贯彻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能力,年龄不超过70岁的同志,赴学校担任督导专员,监督指导学校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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