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0年重点任务的通知
(市政办发〔2010〕135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西安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0年重点任务》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年七月十四日
西安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0年重点任务
2010年,是实现深化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任务的关键之年,全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将继续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10年度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函〔2010〕67号)和《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陕西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0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陕政办发〔2010〕41号)精神,采取多项措施,攻坚克难,狠抓落实,积极推动全市医改工作全面、深入发展,进一步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提高人民群众幸福感。2010年,我市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中将重点开展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一)实施医疗卫生机构灾后恢复重建和中央投资项目的基础建设。重点建设好8个县(区)医院、4个县(区)中医院、7个重点中心乡镇卫生院、42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乡镇卫生院和20所乡镇计生服务站标准化建设,进一步完善全市村卫生室设备配备。(市发改委、市卫生局、市人口计生委负责,市财政局配合)
(二)完善社区卫生服务网络。修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规划,开展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的督导检查、项目评估工作。(市卫生局负责,市发改委、市财政局配合)
(三)发挥政府、集体、个人等多方力量加强村卫生室建设,政府重点加强对村卫生室和村医的技术支持,积极稳妥地推进乡村一体化管理。(市卫生局负责)
(四)转变基层医疗机构运行机制,实施岗位设置管理制度。推行乡镇卫生院院长聘任制和任期目标制;强化基层医疗机构的绩效考核,健全工作考核机制。(市卫生局、市人社局负责,市财政局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