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区公众聚集场所火灾隐患和屋顶违章简易建筑专项排查整治督查工作情况的通报

  (四)因地制宜抓好工作落实。专项行动期间,日喀则地区南木林县、拉孜县、萨嘎县等党政机关领导同志亲自带队,结合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安排,组织各相关行业监管部门联合开展了执法活动。山南地区于4月1日组织地区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等80余人,召开了地区公众聚集场所火灾隐患和屋顶违章简易建筑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推进会。昌都地区将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纳入昌都解放“60周年大庆”街景整治工作当中,组织召开“昌都西路街景整治工作动员会”,制定了《关于昌都西路街景整治工程所涉违章建筑强制拆除实施方案》,明确要求在4月10日前完成屋顶违章简易建筑和违章临街建筑、广告牌等构筑物的拆除工作。
  二、存在的普遍性问题
  (一)个别地区对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的认识不足,虽成立了组织领导机构,但具体工作抓落实不到位,排查不够深入细致,火灾场所隐患掌握得不够全面,消防违法行为未得到有效打击。
  (二)屋顶违章简易建筑拆除工作进展缓慢,整治成效不明显。专项活动中共发现屋顶简易建筑105家,其中屋顶违章简易建筑93家、责令拆除39家,拆除率仅41.9%。
  (三)执法力度不够,对存在的隐患和违法行为,未充分依法履行执法程序该停业的未停业、该查封的未及时查封。部分公众聚集场所还存在有较多火灾隐患,消防设施运行不正常、疏散通道不畅通、采用可燃易燃材料装修和“三合一”的问题仍然不同程度存在。
  (四)部分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淡薄,消防安全单位自我管理能力不强,导致动态的火灾隐患反复整改、反复出现,消防设施器材维护保养不到位。部分单位员工不懂得本单位的火灾危险性,不会使用灭火器;新员工没有完全掌握火场逃生自救基本技能,不熟悉逃生路线和引导人员疏散程序。
  (五)联合执法机制未能有效建立和落实,在专项排查整治工作中未形成有效的信息反馈、通告机制。对存在隐患和违法行为的场所,有关部门未能及时按照整治方案要求依法暂扣或吊销相关营业证照。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全力解决遗留隐患。此次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是自治区在分析研判我区消防安全形势后作出的一项重要部署,并纳入了《2010年度消防目标管理责任书》考评范畴,年底将要进一步进行综合考评。各地(市)在今后一个阶段,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以隐患整治为重点,全力解决工作收尾阶段遗留隐患。对此次各督查组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加强跟踪问效,积极督促整改,协调处理存在的困难,确保隐患整治工作取得实效,不断改善本地消防安全环境。
  (二)强化联合执法,有效整治火灾隐患,打击违法行为。在解决遗留隐患时,各地(市)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成员部门要依法履职,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充分发挥联合执法的优势,合力清除火灾隐患,打击违法行为。要依法严格督促整改火灾隐患,该处罚的一定要处罚,该停业的要停业整改。对存在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火灾隐患,要依法及时采取临时查封措施,确保安全。要进一步加大对屋顶违章简易建筑的跟踪整治力度,规划部门应在其他各部门的配合下对无规划手续的屋顶违章简易建筑依法采取严厉措施,及时消除违法行为。对不符合安全条件或未经安全许可擅自营业的公众聚集场所,文化、工商等部门依法暂扣或吊销经营证照,确保隐患整改到位。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