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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律师协会关于举办云南省纪念律师制度恢复重建30周年总结表彰大会暨第二届云南律师论坛的通知

云南省律师协会关于举办云南省纪念律师制度恢复重建30周年总结表彰大会暨第二届云南律师论坛的通知
(云律协[2009]41号)


各州、市律师协会,省厅直属各律师事务所:
  根据省司法厅关于开展纪念律师制度恢复重建30周年系列宣传活动的安排部署和省律师协会2009年工作计划要求,为认真总结系列宣传活动取得的成效,表彰先进,进一步加强我省律师队伍建设,加深广大律师对“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主题实践活动的理解,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升广大律师的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提高我省律师服务大局和执业为民的业务水平,促进我省律师法律服务业的可持续发展,决定召开云南省纪念律师制度恢复重建30周年总结表彰大会暨第二届云南律师论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09年12月27日-28日,26日下午2点至6点报到。
  二、会议地点
  云安会都(昆明市西郊),报到处设于贵宾楼大堂(电话:0871-8171666)。
  三、参会人员
  各州、市司法局分管律师工作领导、各州、市律师协会领导及秘书长,省律师协会理事,全省各律师事务所主任,获得2006-2008年度云南优秀律师、云南优秀律师事务所称号的代表及云南荣誉律师以及自愿参加本次会议的律师。
  四、注意事项
  1、各州、市的参会人员,由各州、市律协统一组织报名及参会,各州、市司法局分管律师工作的领导担任领队,参会人员报名表(见附表)于12月15日前以E-mail方式发到省律协秘书处。
  2、各律师事务所主任确实不能参会的,可由副主任或合伙人参会。请各州、市律协做好组织工作。参会人员须着正装出席会议。
  3、获得2006-2008年度云南优秀律师、云南优秀律师事务所称号的代表及云南荣誉律师必须着律师袍参加27日上午的表彰大会。所需律师袍由所在州市律协、律所协调解决。所有参会人员须着正装出席会议。
  4、各厅直属律师事务所参会人员须按时报到,领取资料。
  5、征文活动获奖者、论文获奖者参会人员名单另行通知。
  6、自愿参加本次会议的律师其会议期间的食宿费用自理。

  联系人:刘 苑
  联系电话:0871-4189092、6949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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