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沈阳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
(沈政发[2010]27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对沈阳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组成人员调整如下:
主 任:陈海波 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主任:苏宏章 市委副书记
顾春明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邢 凯 市委常委、副市长
王凤波 市委常委、市委宣传部长
王 玲 副市长
王 英 副市长
王翔坤 副市长
许文有 副市级干部、市公安局局长
袁 昭 沈阳警备区司令员
张景辉 市政府秘书长
秘书长:张景辉(兼) 市政府秘书长
成员包括市委副秘书长、市委办公厅主任张世斌,市委副秘书长、市信访局局长陈国强,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府办公厅主任徐大地,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地铁建设指挥部总指挥佟晶石,市政府副秘书长、市行政执法局局长董文秋,市政府副秘书长闫卫东,以及市教育局、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建委、城建局、交通局、房产局、水利局、农经委、林业局、服务业委、环保局、卫生局、旅游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畜牧兽医局、人防办、安监局和预备役高炮一师、武警沈阳支队、市地震局、市气象局、沈阳供电公司、市煤气总公司、沈阳水务集团、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沈阳市分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辽宁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市政府应急办等部门(单位)的相关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