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律师协会关于在律师行业开展 “送服务、树形象”主题实践活动的通知
各律协联络组、各律师事务所:
为了进一步在律师行业深入开展科学发展观实践活动,推动我市律师行业队伍建设,促进我市律师的社会形象和社会公信力,按照市新社会组织学习实践活动指导小组的要求,决定在2010年我市律师行业中开展“送服务、树形象”主题实践活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送服务、树形象”主题实践活动,深入贯彻“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人为本、执业为民”服务理念,不断树立为民意识,因地制宜推出便民惠民工作举措,强化服务作用,着力帮助基层、企业解决突出问题,充分发挥我市律师行业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积极作用,提升律师行业的良好服务形象。
二、活动内容
开展“送服务、树形象”主题实践活动,要把推进以创新形式、拓展法律服务功能和做好律师业诚信服务作为活动的主要内容,通过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参与疑难案件的调处、组织帮扶活动、化解矛盾等方式开展各种公益活动,进一步提升我市律师的形象,推动我市律师在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经济发展中的作用。
1、发挥优势,努力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服务。广大律师要努力增强科学发展的意识,树立大局观念,适应新形势对律师法律服务的新要求。要在继续抓好律师参与企业重整重组、化解债务危机、“法律体检”、“百名律师进千家企业”等工作的基础上,研究服务经济发展的新思路、新举措,进一步拓展业务领域、创新服务产品、提升服务功能,为我市经济转型升级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2、回报社会,努力为保障和改善民生服务。广大律师要充分发挥自身的职能优势,加强调查研究,深入基层、深入服务领域,广泛听取服务对象的意见,积极开展真情回报社会的公益活动,坚持以人为本,善于运用法律手段,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推出各项便民惠民的工作措施,促进法律服务资源向民生领域倾斜,让更多群众获得快捷、高效的法律服务。自觉履行法律援助义务,努力维护城乡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深化农村(社区)法律顾问制度,为社会主义新农村(社区)建设“添砖加瓦”。
3、牢记使命,努力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服务。我市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经济发展依然面临诸多困难,各类社会矛盾碰头叠加,预防化解难度增大,治安形势严峻。广大律师要坚持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首要的政治任务,发挥身份优势和专业优势,努力做好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工作;在代理重大敏感案件、群体性案件中要准确把握国家有关政策,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注重做好理顺情绪、安定人心的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积极参与处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加强与调解、信访等工作的衔接配合,积极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共同促进社会和谐与稳定。
三、工作要求